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年8月24日自由時報A5版記者陳昀「國產署清理七年,國有地遭占用,不減反增」的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暑2014年起推動國有土地佔用加強清理計畫,但審計部、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執行七年來占用量不減反增,截至110年3月已經超過31萬筆,面積達1萬7000多公頃,公告現值高達台幣2600多億元,其中超過兩成沒有列管和收取使用補償金,私人占用進使用補償金逐年增加到台幣4.2億元,另外還有超過1600公頃國有地佔用人不詳,其公告現值有366.23億元,目前追討不到補償金。
根據報告,私人佔用國有地的面積從2014年27萬5764筆,2020年底已經增加至31萬4544筆,其中十年以上私人占用累計9萬5525筆、面積高達4553公頃,包含國家公園、環境汙染、違章工廠、河川地違章旅館等等。不過私人占用累計應收使用補償金從2014年到去年已經有所增加從3.15億台幣提升到4.24億元,當中又有近半數面積被占用五年以上,增加排除和追討的難度,而占用人不詳,則高達2萬5634筆,面積共1686.18公頃,有65個大安森林公園那麼大,都找不到佔用人收不到補償金。
筆者認為,普通人合法擁有土地的,都需要繳納地價稅給國家。國有土地遭到占用,佔用人不但不用納稅,還有「不當得利」的情形,應該依法查明狀況,要求返還或是支付償金承租土地;希望行政機關能夠積極處理,才不會讓少數人佔盡國家便宜,而使國有資產的利益流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針對「國有土地」已有《國有財產法》予以規範、管理,全國擁有最多土地的是「中華民國」,國有土地如能善加管理、活用,則可以挹注財政收入,希望「國有財產署」能有效、積極管理,維護國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