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年10月8日聯合報A14版記者白錫堅「重劃弊案,前立委楊文欣判五年半」、自由時報A1版記者張瑞楨「前立委楊文欣判刑五年半」、自由時報A12版記者張瑞楨「沒正當的重劃會,差點把抵費地賣光」等報導,「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緊鄰台中市七期重劃區,但2016年爆發弊案至今,區內街廓等公設雖已完成,多數土地仍空置中。
面積總共186.5公頃,被稱為台灣最大重劃區弊案的「台中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台灣台中地院經過兩年多審查,宣判認定是「全案經過縝密之規劃」,前立委楊文欣等12人先借「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主導權,再虛增工程等費用13多億元,涉嫌榨取高達1萬2814坪市價超過60億新台幣的「抵費地」,遭到法院判刑背信罪5年6個月,並且宣告沒收富有開發公司名下精華地段「交六」土地9150坪。
諷刺的是,地主於訴訟期間,黎明重劃會(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忙著賣地,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弊案時,發現黎明重劃會抵費地共170筆面積達25萬餘平方公尺,已經售出160筆,目前只剩下10筆沒有售出。
判決書指出,當時議員楊文欣結識曾任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規劃發展局規劃師的傅宗道,應楊文欣之邀投資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引進長億集團資金和人力成立「富有公司經營決策會」。以借名登記方式,增加地主人數達467人,之後再由人頭地主取得A4紙面積都不到的土地,當時黎明重劃區所有權人一共2619人,467人佔有所有權比例18%,左右「重劃區會員大會」等決議事項。
此外被告等人要求不知情的員工尋求親友出具不實領據,虛增2億3000餘坪的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又利用不知情的建築師事務所三次虛增公共設施工程預算台幣10億9000餘萬,共計虛增經費達台幣13億多。
筆者分析此案,一定是經過高人指點,一般市地重劃分為兩種,有「公辦」跟「自辦」,「公辦」是政府主導較可放心,至於自辦市地重劃,地主一定要緊盯實施者,不要讓自己變成肥羊,像是本案就是這樣的情況,雖然最後訴訟判決地主勝訴,但土地大部分已經被移轉,參與重劃的地主一定是「虧大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市地重劃」固然是一件好事,但「自辦市地重劃」如果「重劃會」遭到特定人掌握時,易生弊端,政府務必做好監督工作,藉以保護參與「市地重劃」之地主的合法權益;同時參與重劃,如果對法律不了解時,務必請教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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