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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1125日自由時報A7版記者葛祐豪、謝武雄、賴筱桐、張瑞楨、洪美秀、廖雪茹等「陳其邁:高雄跟進推動囤房稅」、經濟日報1101126A17版記者翁至威「財長:課囤房稅,盼有同儕效應」等報導,政府為了落實「居住正義」,高雄市陳其邁市長於民國1101124日宣布,將針對高雄市8.4萬戶非自用住宅推動囤房稅,將採差別稅率,相關辦法將於今年底前送議會審議。

    財政部先邀集六都和新竹縣市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討論,討論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的可能性,目前台北市已經實施,台南市將於民國111年實行。在高雄市率先宣布跟進後,桃園市長鄭文燦也鬆口將針對四戶以上的房屋稅率作調整。新北市和台中市、新竹縣市目前尚無回應,將審慎評估後再決定。

    高雄市財政局陳勇勝局長表示,目前高雄市房屋約106萬戶,其中有8.4萬戶,他強調,將來會再區分持有二戶、三戶以上的級距,也會避免傷及無辜。現行《房屋稅條例》第五條規定,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3.6%,並授權地方政府自己訂定差別稅率。

    對此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部分地方縣市陸續評估現行機制下實施「囤房稅」,希望藉此對不實施的縣市產生「同儕效應」,財政部也會列為稅捐稽徵考核指標之一。

    筆者提醒民眾,由於台灣的「高房價」已經成為「民怨」,尤其近年來建商因勞力成本、建材漲價,導致房價大幅調漲;因此政府對於「多屋族」,一定會持續加稅,逼屋主將空屋釋放出來,達成一定程度的平抑房價效果。因此擁有多戶房屋的人,可以考量節稅,將現值較高的房屋列為「自住」,最多可以達三戶,另外課稅現值較低的房屋,即便被列為「非自住」,但是因為現值較低,影響較小,可以作為參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提醒政府務必了解「居住權」是基本人權,房價大幅調漲,而薪資卻「微調」,導致年輕人「望屋興嘆」,政府對於「房屋政策」應有一套較完整的思維,切勿「急就章」,且動輒就想用「限貸」、「房屋稅調高」、「地價稅調高」、「房地合一」…等,這並非全盤思維,惟有全盤思維,才能對症下藥,政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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