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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20樓被吵瘋!她想換屋問「高樓層樓板薄?」 網曝關鍵在鄰居| ETtoday房產雲| ETtoday新聞雲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0114日自由時報A8記者巫其倫「78月份1346件預售屋申報  繳稅2億元」的報導,「房地合一2.0」自1107月上路,將預售屋也納入課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78月共1346件預售屋交易落入申報,其中,有608件申報虧損,其餘738件有獲利,合計繳稅台幣2億元,且大多適用最高45%重稅,平均每件繳稅逾台幣27萬元。

    「房地合一2.0」自1107月上路,凡是於2016年後(10511日後取得不動產並出售才課稅)取得房地適用,境內個人、企業適用的「短期交易」期間,2年內出售稅率45%,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境外個人、企業方面,2年內出售課45%,逾2年以上課35%,並將預售屋也納入課稅。

    財政部並於11010月初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針對全國持有房屋「十戶」以上者(全國共1734),全面查核其「房租收入」,初期將發函通知輔導申報,若囤房大戶未讀未回則將採取措施。

    綜上報導所述,可見台灣高資產族群越來越多,社會取向開始呈現「M字型社會」,盡管近年政府不斷修法的去截止高資產族群增加資產,但對於以深耕多年猶如百年大樹的高資產族群,似乎卻毫無影響,藉由上述報導可知,110年度申報房地合一稅等案件有近「50%等人申報虧損」!可見投資客對於房地合一稅稅制有許多的認識知道如何節稅,而政府應該多了解「房地合一稅」真正的本質,不是在於申報45%稅率的案件多少,而是應在於稅收多少?多在這議題下些功夫才能了解目前「房地合一2.0」的稅制是否已能有效截止房產大戶持續無限上綱的囤積資產,致「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嚴重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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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