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4725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胡順惠所撰「生前買建案未交屋,仍算遺產」的報導,在台灣,購買預售屋時,往往從簽約到交屋需等待三至四年。然而,高雄國稅局官員提醒,若買方在交屋前不幸過世,即使房屋尚未過戶,已付款的金額仍須列入遺產申報。原因在於,這筆款項性質上屬於對建商的「債權」,也就是請求交付房屋的權利,依《遺產及贈與稅法》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舉例來說,林先生於20241月簽約購買一戶總價新台幣(下同)1,820萬元的預售屋(含車位),預計2027年底交屋。到20244月林先生過世時,他已向建商支付330萬元。雖然當時尚未完工交屋,致未能取得房屋與土地權狀,但這筆330萬元屬於對建商的債權,依法應納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

    值得注意的是,國稅局提供的財產清單中,目前不會顯示預售屋資訊。因此,繼承人在辦理遺產稅時,必須主動向建商查詢被繼承人生前的付款紀錄與契約資料,以免遺漏申報遺產稅。若忽略這筆「債權」,事後遭稅務機關查獲,不僅需補稅,還可能面臨罰鍰。

    筆者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後尚未交屋即過世,雖然房子尚未移轉所有權登記於所有權人名下,但「已付款的金額」依法律仍屬遺產,依法務必如實申報,以免觸法。申報遺產稅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請教律師、會計師或地政士,或是委由專業人士代為申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近十餘年來常為當事人處理「家族傳承法律事務」,像這類預售屋或房屋參與都更、危老重建,尚未交屋,而預售屋買受人或都更、危老重建地主,常會遇到類似問題,繼承人們宜請教專業律師、地政士或會計師,較能避免不必要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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