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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1月5日自由時報A12版記者劉彥甫、中國時報B1版記者石文南、聯合報B1版記者高詩琴的報導,位於台北市景美捷運站附近的景文公營住宅於11月4日落成啟用,這是首宗因公辦都市更新而分回住宅,台北市共分回三十九戶。該住宅將來將提供出租,租金以24坪之2房住宅為例,每月約1萬4千元,將提供10%供弱勢者承租,並且自102年11月8日起開放登記,於隔年1月完成抽籤後,3月在陸續簽約。

該入住條件為家庭收入百分位四十點以下,即新台幣130萬元以下即享有抽籤資格,而其中有4戶提供給原住民、低收入及愛滋病患者。為達到輪替即階段性居住目的,一次租期為三年,期滿後符合條件者得續約一次,第二期為兩年,租期共以五年為限。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並表示該產權均作為公用,社會局將來也會規畫托嬰服務,另外動產質借處也會設置辦公空間服務市民。

未來台北市還有8000戶的公營住宅計畫,包括老舊公宅更新、公有土地開發、PFI計畫即聯開分回住宅與都更分回住宅等計畫,其中戶數最多的將是文山區的安康基地,將有3300戶,此外財政局PFI專案計畫將提供1300戶、公有地與都更分回公營住宅有948戶,第三高則是台肥國宅出租計畫有824戶。

筆者贊同公營住宅的規劃,將來將可以透過出租的方式,提供弱勢族群在北市能夠有合理的居住空間,並且不會賤賣國土、淪為炒地皮,但對於入住的承租戶資格仍需要嚴格把關及管理,以免公營住宅品質劣化。又「公營住宅」是《住宅法》中「社會住宅」得一環,政府應積極推動《住宅法》,讓人民的「居住權」能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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