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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5月8日工商時報A1版記者林淑慧「房地合一 稅率恐上調」的報導:據了解,在行政院審議中的房地合一稅,因不少專家學者批評單一稅率17%太輕,行政院不排除衡酌各界意見,調升個人房地合一稅的稅率。

針對新舊稅制的影響評估,財政部張盛和部長說,相較於舊制以評定現值課稅,1年內交易課不到稅,等於鼓勵短期炒作,房地合一稅新制上路後,只有交易有所得的人,才會被課到稅,賺得愈多稅愈重,課稅比較公平合理。財政部於民國104年3月間曾修正房地合一課稅草案,對於持有未滿一年之不動產交易加重課稅、稅率調高為35%,持有未滿2年稅率為30%,持有2至10年者稅率17%;另,長期持有優惠,減徵年限從第3年起每年減徵4%,調整為持有10年以上才享優惠,並採12%單一稅率;財政部張盛和部長強調,房地合一稅改修法以力拚立法院本會期通過為目標,由於立法院本會期審議期間目前只剩一、二個月,相信行政院很快就能凝聚共識,儘快推出「行政院版本」,他仍樂觀以待。

筆者認為台灣將來一旦房地合一稅實施後,大概估算會增加的房地合一租稅顯然不多,而台灣持有不動產者,有些地方租稅負擔也相對地偏低(台北市已過高),但政府只用單一房地合一稅來提升稅負,照顧補助弱勢者或是抑制投機者的不動產炒作效果有限,應全面修訂不動產相關的所得(持有稅不能太高,因台灣自有率高達80%以上,太高會造成民眾更買不起,因縱使買得起,也養不起)稅法,才不會使得台灣房地產持續上漲,也才能實現這次房地合一制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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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