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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31日聯合報A11版記者高詩琴「都市型工業區更新,送審」的報導,為了解決台灣都市型工業區空間不足之「缺地」問題,經濟部推動「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適用於容積率240%以下的工業區,工業局呂華正局長指出,修正方案已經送行政院國發會審核,目標在民國1073月底上路,預計共有44個園區可以適用,容積最高可達法定容積1.5倍。

 

    工業局並解釋,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給予申請人容積獎勵,但申請人一定要建物外部、內部或是公共設施更新,申請人可以用獎勵的容積在原先建築物上「加高」,或是建物重拆後用新的容積率重建。

 

    另外工業局在民國106年完成推動閒置土地強制拍賣機制,本次增訂「五年限制」,申請人於完成使用不得將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在完成使用後的五年內,未經經濟部或地方工業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將容積增量建物產權轉讓他人。

 

    根據工業局的估計,全台一共有36個工業區和8個科學園區可以適用,如果以六都來推估,預計可以增加41.5萬坪樓地板面積,相當於3.3個南港軟體園區規模。

 

    經濟部工業局呂華正局長表示,容積獎勵項目包括「新增投資」和「能源管理」,額度以工業區法定容積率兩成為上限,舉例來說,一公頃土地法定容積210%,每坪成本新台幣7萬元,總共45億元,因此業者投資超過4.5億元的部分,每公頃多新台幣1000萬元,多給1%的容積率。至於能源管理,工業局表示呼應綠能政策,如果裝設太陽能板,最高給予容積獎勵5%,如果廠商還有容積需求,可透過《都市計畫法》容積移轉機制處理,兩項總計可提升法定容積1.5倍。

 

    工業局何怡明副組長指出,申請的廠商要提出營運投資計畫,工業局或地方政府負責審核,符合產業發展和綠能使用者,將核定獎勵容積率。而先前和國發會開會之後修正的方案內容,民國107126日也重新送行政院國發會審核,待行政院核定之後,由內政部和直轄市政府分別修正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或自治條例。

 

    筆者認為,都市型工業區缺地嚴重,目前政府似乎想要同時鼓勵更新和綠能的方面來增加容積率,不過也要同時對於當地交通、環境負擔一併考量,在當地交通環境能容許負荷的範圍內,在能增加投資解決缺地的窘境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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