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維倩

    根據民國104年8月22日自由時報A12版由記者吳欣恬所報導「農舍贈與法拍 將不限農民」。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於104年7月27日受到龐大壓力,促使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決定放寬「直系兩親等內的贈與」及「法拍」的承受人資格,新修正草案預計104年9月正式公告。農委會水保局副主委陳志清表示,主要是希望在落實農舍管理以外,「也順應一些不是房地的問題」。農委會水保局副局長林長立證實,的確是因外界反應強烈,若無任何調整,可能引起更多的質疑聲浪。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維倩

    依據民國104年8月25日中國時報B4版記者吳泓勳所撰「假人頭漏報奢侈稅 放寬罰鍰」的報導,財政部發布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針對利用他人名義買賣或透過贈與方式買賣,被查獲漏報奢侈稅,只要核定確定前補稅,就可減少裁罰的罰鍰倍數至0.5倍與1倍。可望使因私人債務問題等不得不借名買賣房屋的案件,漏稅裁罰倍數獲得調降。財政部官員也提醒,這次裁罰參考表的修正發布,只要是稽徵機關裁罰尚未確定的案件,都可以回溯適用。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8271502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北市政府為杜絕新違建的產生、保障消費者權益、減少交易糾紛,並健全建築管理,特訂定「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自104年9月1日起所核發使用執照的新建物,未來房屋所有權人因買賣、交換、贈與及信託行為,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的「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所有權人未檢附該證明,地政事務所將通報建管單位進行違建查察,並不會限制所有權移轉登記。另為鼓勵民眾自主委請建築師檢查,不額外增加民眾負擔,對於民眾所有權移轉時檢附無違章建築證明所需費用,亦提供每戶最高三千元之補助,本府新訂定的措施並不會增加民眾的負擔及額外費用支出。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8271421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540066162b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201508241522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8241719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8月18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張立勳「公共藝術各區失衡,高達8倍」的報導稱:「公共藝術」不但可美化市容,甚至成為熱門觀光景點,台北市審計處發現,台北市文化局列管的公共藝術設施以「內湖區」最多,至於「松山區」最少,竟只有15處;台北市文化局遭議員質疑因人設事、太過偏心,痛批不該仰賴公共建設或民間設置;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源科長李威蒂解釋,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台北市列管的公共藝術共有551處,內湖區118處最多,最少的是松山區僅15處,差異達7.87倍;其中松山、萬華和士林,每平方公里公共藝術數量為1.62、2.03及1.84,遠不及全市平均值4.53處的半數;另每萬人擁有公共藝術數量,分別是0.71、0.92和1.1,也僅平均值2.04處半數。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8月14日 聯合晚報A13版記者董介白「北市國宅出售疏失,國賠564萬」的報導稱:台北市政府針對規畫出售的國宅,設有「身心障礙保留戶」,讓身障人士可優先承購,若要轉售,也應以身障者為優先順序並公告。多年前,台北市政府辦理松山新村國宅身心障礙保留戶出售時,因作業人員疏失,讓有購買優先權的黃姓身障人士,喪失優先購買權,鄧姓身障人士2003年購買位於北市松山區的松山新村國宅後,決定出售房屋,黃姓身障人士有意承購,與鄧男議約,但鄧男將未經黃男簽名的「協議不成立」證明書交給市府,表示黃男無意購買,市府不察,准許鄧男出售給「非身障」的郭姓男子,經黃男提告求償,台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房屋目前有新台幣3195萬元巿價,若黃男在2011年順利承購,可獲得增值利益1035萬餘元,但因黃男只請求新台幣564萬元,悉數判准,判決台北市政府應賠償黃男新台幣564萬餘元。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