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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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2年12月31聯合報B1版記者高詩琴、黃福其所撰「大樓磁磚掉落傷人 可罰6~30萬」乙文報導,台北市日前發生多起老舊大樓磁磚脫落砸傷人意外,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自民國103年起將全面巡檢市內老舊大樓外牆,若外牆剝落且有傷及行人危險,可罰管委會或所有權人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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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調升遺產稅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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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2年12月21日聯合報A4版記者許雅筑、李昭安所撰「私校可承租私地 租期至少30年」乙文報導,立法院民國102年12月20三讀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放寬私校可承租私人土地,且為了防止炒地皮、圖利等弊端,新法規定租期至少卅年、租金則須比照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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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2年12月20蘋果日報A4版記者張欽所撰「頂樓漏水 判管委會修到好」乙文報導,新北市五股區園圃綠圃社區大樓的頂樓平台,因地震而龜裂,致住九樓的吳姓婦人飽受漏水之苦,管委會卻以重大修繕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要求吳婦自付六成修繕費,吳婦憤而打官司。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若以表決分擔費用恐無修繕之日,逆轉判管委會敗訴,須將漏水問題修到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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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2年12月30日自由時報A7版記者徐義平的報導,內政部利用閒置國宅土地推出的首波社會「住宅地點」敲定新北市三峽區、台中市大里區,其土地面積約有1.68萬坪,將透過地上權、BOT的方式興建2100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其中新北市至少將有1800戶,最快明年就可招商。 內政部除了已「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草案確定兩處社會住宅地點外,更研擬透過「虛擬土地儲備」的概念增額容積獎勵,在都市更新案或一般建案提供較高的容積獎勵,且增加的容獎地方政府得要求分回一定比率做為「社會住宅」。 雙北市由中央政府提供土地、地方政府興辦的青年社會住宅包括新北市中和秀峰段、三重大同南段和大安段三處住宅已經由日勝生集團陸續動工,這次則是透過《國民住宅條例》廢止後閒置的國宅土地開發。 根據草案內容,目前全國社會住宅比率過低,僅占住宅存量0.08,弱勢戶需要1.4萬戶卻僅有6813戶,內政部預計拉高到2.7萬戶,並已鼓勵地方政府興建、獎勵民間投資及選定國宅用地興建。至於地方政府興建方案,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新竹市和花蓮縣都有計劃,其中台北市士林、北投、南港和文山區皆有土地將來可能透過PFI(民間融資提案)的方式經營,由北市提供土地換取業者興建及物業管理。 筆者認為,「社會住宅」有其必要性,但是設置的地點仍然需要考量交通方便為主,尤其是大眾運輸工具的便利性,有完善的交通,才能夠真正解決大台北地區的居住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社會住宅」是《住宅法》落實「住宅權」的目標之一;雖然目前「社會住宅」尚大量不足,內政部目前能有此計畫仍值得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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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2年12月27日經濟日報A22版記者宋健生所撰「台中合宜宅 每坪僅12萬 」乙文報導,台中市政府民國102年12月26日宣布,全國首創的「幸福好宅—勞工合宜住宅」社區用地,已順利標脫,最快民國103年即可動工並預售,房屋每坪售價約新台幣12萬元,將是目前台中市民間興建最便宜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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