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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5月08日蘋果日報A18版記者徐珮君、王家俊「2萬戶青年宅 1坪10萬起」的報導稱:內政部營建署104年5月7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整體住宅政策,提出青年生活住宅規劃方向,將在全台十七處國有土地興建二萬戶青年住宅。內政部長陳威仁說,以北部為例,如只賣地上權售價約每坪新台幣十萬到十四萬元,年輕人準備新台幣四百萬元就可買到房子;但為防止炒房,將設限不能任意轉賣,只能賣回給政府或同樣條件的年輕人,最快於二○一八年上路,但民眾認為構想很好,而馬政府只剩一年任期,推動時機似乎不佳。

內政部營建署許文龍署長說,正和地方政府協調青年宅的可能地點,主要考量交通便利和生活機能佳;並透露,地點包括捷運新市鎮,如淡海、林口、高雄、大台北三環三線、桃園航空城、機場沿線等。原則上蓋房子會用公有地,毋須徵收,但仍須與縣市政府協調,青年宅售價會考量政府取得土地的「成本價」,甚至能再打折,盡量低廉賣給年輕人,未來將請立法院協助修改《住宅法》的相關子法,成為青年集合住宅,但限制買賣的首例。

筆者認為過去政府協助青年住宅政策至今,實施效果不盡理想,也未完全照顧到年輕人,目前又再研擬,五到十年內全台都會區要興建兩萬戶「青年生活住宅」,但是否意味著選舉日子又來了,有選舉考量而提出的政策,是否每次改朝換代後,政策又胎死腹中?盼政府應在規畫確定推動政策後,繼續執行,應該讓政策歸政策,政治歸政治,不要不同朝代就出台不同政策,如此變動如何讓年輕人對政府有信心?又如何去圓購屋夢?最後導致方案依然是方案,買不起房屋的還是買不起,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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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