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5年6月20日中國時報A4版記者周思宇所撰「小英喊公辦都更,民團:樂見催生專法」的報導稱:總統蔡英文選後接受中國時報專訪表示,大面積的公辦都更是必然趨勢。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將提出《都市再生條例》草案,另立「公辦都更」專法,由政府主導大規模且符合公共利益的都更計畫,並與現行都更制度雙軌並行;目前都更為老舊建物的改建、重建,只是「孤島式」都更,非全盤社區改造,街廓的公共需求、環境規畫更付之闕如,無益整體城市風貌再生,如台北市士林文林苑案純粹是舊屋改建,全沒有與周邊的士林雙溪河川、捷運、士林橋有任何公共性連結;由政府推動大規模、大面積、多目標的公辦都更,於一定期間畫定都市再生區域,前期規畫由政府負責,後段的勞務、興建則委託建商或社區更新會,可針對防災係度低老舊公寓、海砂屋,或土壤液化嚴重區域先行推動,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政府可利用公辦都更的容積獎勵,作為社會住宅之用,可針對防災係度低老舊公寓、海砂屋,或土壤液化嚴重區域先行推動,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辦都更是否仍遇到「釘子戶」問題?姚文智立法委員說,若以都市計畫、區段徵收的概念,須徵詢一定比例住戶同意,將參考日本及國外案例,強調透明、公開參與的嚴謹程序,設定同意比例。

筆者認為台灣政府談台灣的舊屋改建已歷經多年,完全沒有可行方案來說服住戶,台北市府通過公辦都更實施辦法,但只有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就要實施執行,其中有許多法律上的缺失不配套、問題,一旦發生又如何解決,例如:有自辦都更尚未結束前,如何由政府接手,在可接手的情形下,政府又如何去執行民間有利益牽扯的案子,盼政府應要詳細訂定合法、有效的公辦都更法令來推動,避免承辦的公務人員執行上有瑕疵,執法無依據,反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吃虧的還是民眾,如此一來,則民眾將再次的對政府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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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