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王映晨地政士

房地所有權人善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節省地價稅

 

    根據民國113524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邱琮皓所撰「節省地價稅,留意兩時間點」的報導,每年11月開徵的地價稅,可分為:「一般用地」及「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兩種。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採累進方式計算,而自用住宅用地為千分之二固定稅率,兩者相差高逾四倍以上之多,故應善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自己節稅省荷包。

    又地方稅務局官員提醒,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房地所有權人應在每年922日以前辦理申請,才可適用當年度的地價稅優惠。另一個重要的時間點為每年831日地價稅納稅基準日,當天登記的不動產所有權人即是一整年度地價稅單繳款義務人。因此在不動產買賣所有權過戶時,地政士都會先幫買賣雙方分算當年度各自應分擔的地價稅費,把日後應找補的稅單金額釐清楚。

    房地所有權人申請自用住宅的地價稅優惠,其法定要件須符合以下五個限制:

一、戶籍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二、使用限制:為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

三、產權限制:土地上之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下(相當於90.75)或非都市土地在700平方公尺以下(相當於211.75)

五、數量限制: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當房地所有權人名下有不只一間房產,可將成年子女或父母親設戶籍在房屋內,使用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合法節稅。至稅捐機關申請時,需再留意每年規定的申請截止時間。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也認為,不動產涉及相關的「稅」不少,而且政府逐日在加重所有權的稅負,所以,現在要更注意「節稅」,為自己省荷包,才不會多繳稅變成冤大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廷鈞 的頭像
    李廷鈞

    李廷鈞地政士-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