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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86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空屋當社宅,政府擬送凶宅險保費」的報導,內政部推動新政府社會住宅,已研擬新建、容積獎勵和包租代管的獎勵政策。其中「包租代管」是希望藉由提供屋主租金免稅、政府買單「凶宅險」保費等誘因,讓屋主願意釋出更多空屋參與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低度使用住宅報告」,統計全國月平均用電數低於60度的空屋近85.69萬戶,參考實價登錄各區住宅成交均價乘上空屋戶數,全國共有高達五兆元的資產空著沒有使用,佔我國GDP比重達三成。內政部研擬的《住宅法》修正草案,將針對願意釋出空屋的屋主和提供租賃服務的仲介業者,給予一定的租稅優惠獎勵,包括社宅營運期間租金和租屋服務費用的營業稅部分都免稅,並且修訂地價稅和增訂房屋稅合理租稅優惠法令,增訂出租期間租金收入一定額度內可免併入綜合所得稅,超過則可以提高耗損和維護費用的扣除成數,減少參與政策的屋主稅負。

 

    而政大信義不動產中心陳明吉主任則表示,許多屋主因為擔心房屋出租後受損壞或遇上糾紛而不願意將房屋出租,如果透過「包租代管」制度減少糾紛損失,由政府買單「凶宅險」,將更可提高空屋屋主出租誘因。

    內政部營建署住宅組朱慶倫組長則表示,鼓勵屋主釋出空屋參與「包租代管」,未來將考慮由政府買單凶宅險保費,讓參與屋主達到一定規模之後,保費還可以以量制價,保額將可提高。

 

    筆者認為,這其實是一種活化空屋的方式,對於囤房者,除了棒子之外,也要有胡蘿蔔,提供誘因讓空屋屋主願意釋出其沒有利用的空屋作為社會住宅,比起花大錢興建社會住宅,更來得快速有效。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目前看來政府對於「社會住宅」的推動已日趨積極,就空屋屋主願將自己房子出租供政府作為「社會住宅」,這使社會住宅的來源更為多元化,為了讓此一政策成功,政府一定要從屋主及使用社會住宅者的角度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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