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1121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陳芃「補助舊公寓裝電梯,不必全體同意」的報導,有鑑於許多老公寓住戶想加裝電梯卻拿不到全部所有權人的同意書,無法申請,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修改規定,開放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管委會承諾自行排除違建或施工障礙的切結書,以取代同意書,以降低申請補助的門檻。

 

    根據《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補助總工程經費最高50%,金額上限新台幣200萬元,如果電梯規格符合台北市通用設計,上限更可提高至新台幣300萬元。

 

    本來申請要全棟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書,但許多人向都更處反映,不容易取得100%同意,因此修正作業規範,即日起由管委會申請補助可以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加上管委會切結排除違建或施工阻礙,就可以替代,避免產生紛爭。

 

    但也有專家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事務徐源德顧問質疑,實務上其實還有困能,因為增設電梯多半需要使用法定空地,但是一樓住戶多半占用法定空地停車,管委會恐怕不容易要求恢復原狀。他建議社區要申請,第一步先從組織管委會開始。

 

    筆者認為,台灣已是一「高齡化」社會,2018年即將邁入「高齡社會」,然而在都更推動緩慢下,老公寓能安裝電梯對於膝蓋不好的長者較友善,即便政府補助一半金額,但另外一半經費和日後的維修費、電費,恐怕也有人不願意出錢,因此未來還是有許多困難仍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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