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1114日中國時報A13版記者陳燕珩「俞大維故居,登錄市定古蹟」、聯合報B2版記者魏莨伊「2/3委員同意,俞大維故居指定古蹟」等報導,台北市溫州街224號的宿舍被提報為已故國防部部長俞大維的故居,台北政府文資會於民國1061113日續審該案,經表決通過登錄為「市定古蹟」,後續將送文化部提報國定古蹟,由於該案牽涉都市更新,北市府將協助相關單位研擬古蹟遷移草案,提報中央審查,盡量不要影響都更範圍。

 

    俞大維故居是台大前教授俞大維任職國防部部長期間曾與胞妹俞大綵同住此處,經過台北市文化局2006年審議確認沒有文資價值,在3年後劃入都更範圍,但在民國1066月領到「拆除執照」之後,又被民眾重新提報為「文資」,並經過藝文界發起保存聲浪,經過台北市文資會決議提報「國定古蹟」,但因為被文化部指「不符程序」又經過文資會續審,登錄為「市定古蹟」。

 

    對於古蹟可能影響都更開發,文資委員、都發局林洲民局長表示,若給予文資身分,又保留建物移動彈性,可以讓建物在原基地旋轉90度,對於都更範圍影響較小、技術上可行,能達到文資保存和都更雙贏。

 

    北市文化局田瑋副局長則表示,根據文資法第36條,古蹟可以提出遷移或拆除的計畫,未來可以提報遷移計畫到文化部。經過討論後,最後表決以11票同意、5票不同意,達3分之2門檻,登錄為市定古蹟,並向文化部提報為國定古蹟。文化局並且擬定古蹟遷移草案,向中央送審。

 

    筆者認為,本來就已經認定不具古蹟價值,才進行都更的計畫,卻又可以重新認定為古蹟,導致都更沒辦法進行,以後古蹟的認定應該要更審慎,才不會發生這樣的情形。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文化資產」的認定對於「都市更新」的推動,已是一潛在風險。就已本案原已認定沒有「文資」價值;嗣後又翻盤,倒置實施者已進行的都更計畫受影響,造成財物損失;民眾未來對「都更」恐怕更望之卻步!政府未來的行政程序要更審慎,方可保障人民的「信賴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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