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121日中國時報A15版記者陳燕珩、王莫昀「北投不動明王石窟擺爛,罰國產署30萬」、聯合報A8版記者魏莨伊「古蹟未修瀕危,北市首罰中央30萬」等報導,位於台北市北投區杏林巷的「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在1998年就被台北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而建築物坐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土地上,因國產署未盡修繕、維護責任,導致有瀕危疑慮,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處國產署30萬元罰鍰,這也是台北市首度對於中央公部門開罰。

 

    百年歷史市定古蹟「北投不動明王石窟」,其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0174月民眾通報北市文化局,發現古蹟有漏水坍塌情形,市府多次發函國產署要求改善,國產署卻未提送任何修繕計畫態度消極,為此台北市文化局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開罰新台幣30萬元,國產署對此抱怨太誇張,將提起「訴願」。

 

    創建於1920年代的「不動明王石窟」位於台北市北投區幽雅路吉林巷,士當年溫泉旅館業者星乃湯業者為求生意興隆而建,供奉密教真言宗不動明王,在台灣並不多見,石窟形式的寺廟和各年代建立的石碑等遺跡,相當罕見,在1998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坐落範圍都是「國有土地」,土地和建物管理機關包括財政部國產署和林務局。

 

    由於古蹟本體「拜亭」有漏水坍塌之虞,前往評估發現石窟裡面石造物毀損雖不多,但是主拜殿是木頭搭建,除了漏水之外還有蛀蝕問題,應該立即改善。台北市文化局田瑋副局長指出,北投不動明王石窟雖然不是公部門文資毀損最嚴重的,但希望透過此例喚起中央的重視。像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市定古蹟「草山御賓館」荒廢近20年,屋內處處漏水發霉腐爛,珍貴文物隨意散落,號稱全國第一爛。他呼籲中央應該跨部會協調,針對公有文化資產善盡維護責任。

 

    筆者認為,台灣有很多古蹟,沒有好好維護,實在相當可惜,希望政府可以在這上面多花些心力,不要只會指定「古蹟」,卻沒有後續的維護修繕,這樣很難讓大眾認識到這些古蹟。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文化資產」是社會的重要資源,可以創造觀光及經濟價值。目前政府只消極指定、維護,卻缺乏積極規劃運用,甚至未能與觀光旅遊結合,相當可惜,希望政府能積極規劃,帶動經濟成長並發揮文化資產價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