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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21631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121日中國時報B2版記者陳燕珩「民眾農地慘遭充公」的報導,台北市依照《地籍清理條例》處理土地卻爆發民眾糾紛,台北市議員李慶元接獲高氏家族陳情,表示其祖先在文山區老泉里485坪土地,一家四代均從事農耕,卻在民國1058月間被北市府標售給新地主,年代久遠找不到土地所有權證明,只好將土地拱手讓人,痛斥「不合情理」。

 

    李慶元議員表示,當年集體由高家購買登記在「福德神」名下,子孫耕作超過百年,卻遭到台北市政府依照《地籍清理條例》以新台幣4800萬標售,高家因為拿不出土地證明,被新地主掃地出門,對此相當不滿。同時李慶元議員也指出,《地籍清理條例》並沒有對地上物的所有權人給予補償,台北市政府標售土地時應該介入協調,且在土地標售公告載明,要求得表者給予地上物所有權人合理補償。

 

    陳情人高正福表示,政府標售土地已耕作百年,短短三個月就被別人標走,想與得標人談補償條件,對方卻置之不理,竟還寄「存證信函」給高家,指控高家的人無權佔用土地,並要求清除地上耕作物。

 

    另一陳情人高正杉則表示,政府標售時給予高家「優先購買權」,單單保證金就要新台幣480萬元,根本無法負擔。

 

    台北市地政局解釋,因為高家無法提出土地所有權證明,《地籍清理條例》又未明訂地上物的處理方式,只能讓「得標者」與「使用者」自行協調,法規部分建議中央修法,至於雙方爭議,台北市地政局將介入協調,未來可能會於「標售須知」中先訂好補償程序。

 

    筆者認為,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生效,高家雖然聲稱曾經擁有該土地,但土地登記卻是在「福德神」的名下,無法舉證「福德神」和這些民眾的關係,因此依照《地籍清理條例》公開標售。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地籍清理條例》是為健全地籍管理,促進土地利用而制訂,將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不符的地籍登記,進行清理,確定權屬並重新登記。民眾對於自己如有這些類似的不動產,一定要趕緊處理並進行法律程序的保障,才不會遭到類似台北文山區高家人的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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