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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222日蘋果日報B4版記者葉家銘、唐家儀「高雄透天厝僅賣2萬元,實價註記『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的報導,高雄日前實價登陸揭露一房地交易,交易總價僅新台幣2萬元,並且標註為親友間交易,還備註「孩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顯得相當特殊,有專家判斷可能是「假買賣真贈與」,特別標示,則是提醒子孫要記得照顧祖父母的承諾。

 

    台灣房屋高雄美術館特許加盟店經理李哲維表示,為了讓民眾方便理解區段房價高低和交易真實性,實價登錄備註欄特殊交易可依實際狀況勾選,欄位的「其他」也可以填寫特殊交易原因和內容,而猜測「孫子願意照顧阿公阿嬤」應該是提醒取得該屋孫子在房屋過戶之後,記得承諾照顧阿公阿嬤。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吳任偉則表示,實價登錄備註欄中寫下交易條件效力不等同載明於房屋買賣契約中,倘若未來發生祖孫爭執返還房屋,效力仍有待討論,建議買賣房屋如果有特殊條件還是應該記載在買賣契約書裡面指名。

 

    查詢實價資訊裡面同路段住宅交易,相同坪數戶別成交總價為新台幣200萬、300萬元,換言之,該孫以2萬元,等於是市價1%取得房屋。律師蔡志雄分析,可能屬於「假買賣真贈與」,因為買賣只要契稅、交易稅,可能用來規避國稅局認定贈與行為,但國稅局針對二親等的買賣房屋交易價格會要求實際交易金融憑證,遠低於市價的話,仍看國稅局認定。朱芳儀律師則指出,通常親屬間買賣價格會高於公告現值、低於市價比較合理,但是此案例遠低於市價,容易被國稅局認定為贈與行為,未來發生糾紛,可能會被視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無效,視同贈與。

 

    筆者認為,本案可能是因為房屋公告現值也低於每年度的台幣220萬贈與免稅額,因此不管是用「贈與」還是「買賣」,都課不到贈與稅,國稅局才例外通融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買賣。但筆者也提醒,如果真的用新台幣2萬元作價賣給孫子,孫子將來要處分房產的時候,可能孫子會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這點必須要一併考量,如果未來有要賣,可能就比較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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