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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自由時報民國108320A7版記者徐義平所載「六福客棧以危老申請改建」乙文,稱已有四十七年歷史的六福客棧即將打掉重建。六福集團在民國1083月初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向北市府申請打掉六福客棧重建;六福集團策略發展鄒允中總監說,預計北市府最快民國1086月底拍板定案,核定後,將是台北市危老條例通過後的第一個商業使用案。

    六福客棧在五年前曾申請「都市更新」,改建為豪宅、飯店,但一直卡在設計等因素,因此在民國106年撤件,去年也曾計畫以老屋拉皮方式,改裝繼續營運,最後終於決定依「危老條例」進行。相較於都更程序,危老具有「免委員審議」、「不受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的基地限制」,時程會比都更案快上很多。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于俊明秘書長指出,危老條例是民國106年五月中上路,三年內提出申請給予十%的時程容積獎勵,預計民國109年五月中獎勵便會落日,且該條例只有「十年」的適用期,預計民國1165月中就會失效。

   六福客棧是以結合商辦與飯店複合大樓申請危老改建,初步規畫為改建成20層樓以上建物,但確切進度及改建計畫尚無明確時間表,未來是整棟出售或出租,目前都沒有具體想法。

    筆者以為,相較於「都更程序」,「危老案件」不用經過都更委員會審議,只要符合條件便直接給予容積獎勵,甚至給予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未移轉者,最高可以長達十年房屋稅減半。由於「百分之十的時程容積獎勵」即將在民國1095月落日,近期陸續有不少案件趕著申請,樂觀期待危老的順利推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危老條例的適用及程序,比「都市更新」寬鬆許多,但必須區分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所以,現在產權單純的老舊建物,紛紛走此一「重建」程序,未來也對都會風貌多多少少帶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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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