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716日聯合報B1版記者張世杰所撰「北市容積代金買公保地,642筆投標」的報導,台北市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高達811公頃,台北市政府於2019年首度動用新台幣5億元「容積代金」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日前共有49件、642筆土地投標,月底開標,不僅是台北市政府首度動支容積代金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也是近年來最大規模的購買公保地。

 

    台北市政府釋出利多有人解釋是想討好地主,對此北市都發局黃景茂局長表示,市府訂定「北市容積代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2018年市議會三讀通過,運用容積代金標購公保地依法有據並非選舉考量。

 

    北市都發局指出

,政府因為公共用途把民眾土地劃為道路、公園和學校等公共設施,長久以來未開闢或徵收,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根據統計北市私有公保地面積共811公頃,全部要徵收需要新台幣2兆。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問題,北市府以往每年編列新台幣3000萬元欲送做為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但緩不濟急,北市府2014年設立「容積銀行」,首創「繳代金、買容積」機制,申請建案可以利用繳交代金換取更高容積移轉,爭取樓地板面積,市府則將代金全數用於取得公保地。

 

    近年來北市府已經累積容積代金約新台幣50億元,遲遲未動支,2019年突然動支新台幣5億代金標購土地讓長年動彈不得禁建的土地得以出售解套。對此黃景茂局長表示,市府容積代金委員會認為時機成熟,而且標購價以土地公告現值15%為上限,沒有太高,地主會衡量是否投標。負責標購作業的新工處則表示,上周五截止投標共收到46件、642筆土地投標,由地主填寫出售土地底價,但不得超過土地公告現值15%

 

    北市新工處表示,出售土地必須是台北市內有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戲場用地,且須持有五年以上,全案20197月底決標,底價低者成交,相同則抽籤決定排序,不排除同年度再辦一次標購。

 

    筆者認為,私人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上受到限制,影響人民「財產權」。過去道路地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捐給政府換容積,如今實施容積銀行之後,雙軌並行,業者可以繳交代金換取容積,政府還是應該要盡快拿代金所成立的基金向私地主收購公有地,也不該做公告現值15%的上限限制,應完全依市場機制收買,才能充分保障人民於《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容積銀行」是與民爭利的作法,這對人民之「財產權」保障,也相當不尊重,應再進行調整,俾符「人權保障」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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