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下同)1081127日經濟日報A5版記者程士華所撰「北市三類型房屋稅打對折」台北市政府研議多時的房屋稅制改革,經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通過包括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稅率為0.6%,將自民國10971日起實施,民國1105月繳納房屋稅時,稅額將會減少。

  台北市財政局游適銘副局長表示,此波調整台北市就有約22萬戶受惠,其中,單一自住房屋稅基調降後,預估稅損為新台幣2.7億元,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稅基調降,預估稅損為2,000多萬元,稅損合計共約新台幣2.9億元。

   台北市稅捐處於1081126日表示,為兼顧稅制合理並適度反映民意,已將相關提案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並於1081125日會議中通過。

   針對持有自住房屋的屋主,若全國只有一棟自住房屋,則將折減稅基50%,相當於原本1.2%房屋稅率,在稅基減半後,即變成0.6%稅率,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20.3萬戶。

   除了「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也通過「包租代管所經營的社會住宅房屋」,以及「公益出租房屋」,也將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房屋稅基50%,相當於房屋稅率降至0.6%,預估因此調降嘉惠戶數也有約1.7萬戶。

   此外,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也拍板若干決議,包括:為鼓勵無障礙空間,五層樓以下公寓設置電梯,將不再加價課徵房屋稅,預估1.7萬戶受惠;訂定高級住宅坪數與停車位數量認定標準,排除多餘車位免計入豪宅認定面積。

   儘管北市府祭出「單一且自住」房屋稅明年調降至0.6%,但新北市仍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擁有3棟之內且自住者,房屋稅為1.2%,非自住者則為1.5%。筆者以為,房屋稅為地方稅,調降會影響地方政府的財政,是否跟進要通盤考量。

    不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比較從民眾立場考量,對於台北市柯市長的積極作為表示肯定,尤其是針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房屋稅,調降0.6%的稅率,降低持有稅,頗符合《住宅法》保障人民之「居住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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