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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48日蘋果日報B2版「台中豪宅非法日租槓上管委」的報導,台中七期某豪宅被指控訂定離譜「規約」,非住戶拜訪每人、每小時酌收新台幣300元引發抨擊,但管委會反控該投訴住戶2019年以新台幣近3000萬元購入後,經營非法豪華日租,每晚房價新台幣1.5萬元,且不配合管委會登記,住戶曾蒐證檢舉,卻遭台中市政府已「沒有實際金流佐證」駁回。

 

    該豪宅格局3~4房屬於大坪數,近期遭住戶社區指控,自109326日起非住戶訪客進入收費每小時新台幣300元作為「公設維護費」,發文者表示帶四個朋友打兩天麻將,未使用公設,就被收費新台幣1.2萬元。

 

    但記者深入訪查後發現,住戶聯合控訴李男經營非法日租,刊登在AIRBNB訂房網站上物件標榜「台中最頂級豪宅VILLA」,期間管委會也曾經明確告訴對方,社區屬於住宅區不能進行商業行為,但住戶矢口否認。

 

    根據實價登錄,被指經營日租房的二樓戶,購入總價新台幣2940萬元,根據住戶自行統計,自109226日至322日,共有15組不同人馬進入,若該戶每月出租15天,房價1.5萬元,等於出租10年就能賺回房價。

 

    住戶向市府觀光旅遊局提出檢舉,台中市觀旅局卻以「沒有實際金流佐證」為由,導致案件卡關。對此,台中市觀旅局回應,監視器畫面無法推定確切是哪一戶,加上相關人員無權進入私人住宅調查,必須要有具體舉證,如發票、收據等認為如果開罰到時候還是會被法院駁回。

 

    筆者認為,日租套房,既然是違法經營,本來就難以期待會開發票,台中市政府對於違法日租套房的稽查,雖屬不易,但既然已經有管委會檢舉,顯然用住宅違法經營日租套房在社區已經對於其他住戶造成困擾,只能用「規約」對訪客收取清潔費來反制,應該更詳細調查,而不是用這種消極態度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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