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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429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翁至威「建物公設比改革,兩要一不」的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內政部報告建築物公設合理化議題,根據內政部方向,將會檢討「停車空間」和「免計容積內容」,但不會統一公設比的上限。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相關修正會涉及《建築技術規則》,所以無須經過立法院審議,由內政部修正公告實施即可,將持續修正意見逐步改善。對此有立委表示部分建商將「管委會空間」美化成閱覽室、交誼廳讓消費者對房子充滿想像,卻把公設的價錢灌到房價去,另外車道也灌到「大公」的部份,讓沒有買車位的購屋人也一起分擔,相當不合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公設比改革有兩大方針,主要針對免計容積項目去檢討,尤其是管委會使用空間,將提出合理規範。依照目前規定,管理委員會、機電設備空間等免計容積項目不得超過樓地板面積15%的上限。

 

    其次,花敬群次長也表示,在停車位車道的部分,希望傾向回歸由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來承擔,至於未購買車位者則不必承擔;但是也有立委反應如果車道不計入公設,沒有買車位的人會不會不能使用機電設備或是儲藏室等設施,希望兼顧合理規劃。對此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表示,仍在研議,會蒐集各界意見,不過對於公設比的上限,因為房屋個案情形不同,無法統一設定適用上限,但會盡量朝合理化的方向修正。

 

    筆者提醒民眾,購買「集合住宅」,務必注意「公設比」的問題,因為除了「專有部分」之外,登記為共用部分的公設也是可以計價,因此公設比太高,等於實際使用的空間沒有變大,是花冤枉錢在買公設,公設比高不等於公共設施豐富,因為很多是走道、車道等等用不到的空間,面對公設比過高的建物產品,購屋消費者務必要多加考量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在房屋預售或新成屋交易,消費者常常處在比較不利的地位,近年來法令不斷修改,讓房地產交易比較透明化。又台灣房價愈來愈高,買一間宜居的房子民眾所費不低,如果「公設」能合理規劃,讓「公設比」降低,民眾的購房負擔無形可以減輕,政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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