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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讓蘇嘉全滿頭包的豪華農舍7年過去變高級廢墟| 互動看政經| 多媒體看時事| 時事話題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01231日經濟日報A12記者程士華「買賣農舍所得  要課稅」的報導,近年來房市持續熱絡,就連農地、農舍也成為熱門交易標的,綜合分析農地相關稅務,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農地可享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甚至是所得稅亦可免稅;然而若是以建築好的農舍,交易後,仍會有「所得稅」的負擔。

    安侯建業執行董事張芷表示,在家族傳承的資產類型之中,經常會討論到「農地」或「一般土地」的課稅,規定相異之處,過去政府為了照顧農民,其中最主要是針對農地的傳承,給予許多租稅上的優惠措施,包括繼承或贈與農地,可以免課遺產稅、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優惠主要仍是提供給家族傳承,譬如贈與對象須為「法定繼承人」,才可免徵贈與稅,還要被列管農地農用「五年」,繼承意有免納遺產稅的相似規定;若非贈與法定繼承人,仍會被課徵贈與稅。

    藉由以上報導,筆者為各位閱讀者們解說相關稅法小知識。

    在辦理農地的相關業務中以「繼承」是為最大宗,就對本篇報導所中提到「農地」可免徵土地增值稅,另外,贈與及繼承可以用「零稅額」作為申報,所以當有發生土地要移轉時,不知道原所有權人名下之土地是否為農地時,可帶最近一個月內於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至各地區公所「農經科」申請。一般繼承案件中往往土地公告現值會決定遺產稅額的高與低,土地依照需求往往都會價值越來越高,如當要辦理繼承時可先詢問辦理案件的相關人士是否需要以農地做申報;但以農地申報時就如上述報導中所講農地移轉需被政府列管「五年」,「五年」內不得辦理移轉,否則政府會把當初所免稅的稅金追回這點需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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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