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經濟日報提供

S__4530191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1317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程士華、鍾泓良「財長:囤房稅最高3.6%有共識」、自由時報A7版記者鄭琪芳「囤房稅徵至3.6%,八縣市有共識」等報導,國民黨團主張囤房稅上限稅率調整到5%,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則表示,包括六都和新竹縣市都要把囤房稅率最高拉到3.6%,各地方政府有共識,只有台北市主張修法將囤房稅提高至上限稅率。

    根據現行《房屋稅條例》的規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是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稅率為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3.6%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但目前多數縣市採取單一稅率1.5%,國民黨團日前召開記者會將提出修正草案,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上限稅率從3.6%提高至5%,持有四戶以上者,稅率不得低於5%,希望藉此遏止炒房歪風。

    對此,財政部日前公布囤房稅修法評估報告,針對是否調高囤房稅上限和非自住住家是否採用全國歸戶等兩個議題,經過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全台僅「台北市」贊成,至於其餘縣市皆表態反對,財政部指出,其中六都都表示支持囤房稅上限提高至3.6%,其中台北市已經行之有年,台南市、高雄市已經通過修法,預計在今年七月上路,其餘三都也在規劃中。

  民進黨郭國文立委表示,財政部目前不推動囤房稅修法,主要考量城鄉差距,還有稅負轉嫁房租的問題,討論囤房稅,關鍵還是在於合理稅基達成,如果地方政府不願意努力,財源依賴統籌和補助款,也沒有道理。

  筆者則認為,其實一昧提高房屋稅率,不一定能夠抑止炒房歪風,反而可能會傷及無辜,或是讓房東把高額的持有成本轉嫁在房租上,房市健全的方式有很多,增加多戶者的「持有稅」只是其中一種辦法,事實上持有多戶房屋者,不一定真的很有錢,持有三戶以內的,如果三戶都是豪宅,搞不好更有錢。或許換個角度看,如果把房屋「評定現值」調高,是否對於整體稅負來說比較公平。

    至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打房」應該有整體規劃及策劃,政府這幾年來,一下子奢侈稅、囤房稅、提高持有稅、房地合一所得稅1.02.0…等,房價並未因而平穩,反而問題更多。李永然律師就以「合宜住宅」為例,政府的「合宜住宅」善意,仍淪為有心者炒作。「合宜住宅」不應只有「五年」閉鎖期,這樣仍出現「投機」;如果避免的方法,「合宜住宅」買受人就是可以賣,但只能以原價賣回給政府,這樣才能徹底避免炒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