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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則君

  近日媒體報導,一名剛繼承五億的高中生墜樓身亡,複雜的情節引發各界嘩然;知名「爺孫戀」的丈夫離世,子女控訴年輕繼母奪產,成了眾人口中八卦話題。這些案件,看似只是大家茶餘飯後閒聊的話題,但仔細思考卻都與「繼承」、「遺產」有關,而這也是每個人人生中都可能會遭遇到的法律問題,且看法律專家教你如何規劃身後事,讓人生更圓滿。

  遺產到底是先人留下的禮物,還是家人紛爭的來源?每每在新聞媒體上,都會看到許多因爭奪遺產而鬧上法庭甚至互相傷害的案件,其實只要被繼承人生前做好規劃,不僅可以減少家人因爭產而反目,還能讓子孫因這遺留下的資產,創造未來更美好的人生,就讓資深律師和專業地政士帶領大家一起認識「繼承」這門學問。

了解法律對「繼承」的規定,確保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執業40多年,在執業過程中處理過許多有關「繼承」的案件,曾有當事人詢問他,女兒也有繼承權嗎?遺產應該怎麼分?不孝順的孩子可以不留財產給他嗎?長孫是不是也能分一份遺產?沒有子孫,將來財產是不是只能繳給國家?父母欠了一身債,子女是不是要賠上一輩子去還?等等的法律問題,由此可見一般民眾對於「繼承」方式和「遺產」的規劃仍有許多不明瞭的地方。

  李永然律師表示:「早年的社會存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因此家產常常傳子不傳女,也有的是將長孫也算在分配財產的對象之中,但隨著時代進步,講求男女平權,《民法》對於繼承有了明確的規範。例如:《民法1138條》就規定了繼承人的順序:『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女兒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當然擁有繼承權。至於孫子女想要繼承財產,依法必須是在「代位繼承」的狀況下,即《民法1140條》: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但若是想要更貼近自己的心意來分配遺產,建議大家可以在生前預立遺囑,提前做好財產的規劃,將可以減少奪產紛爭的發生。」

「預立遺囑」安排身後事,圓滿人生

  訂立遺囑並不是為有錢人的專利,而是一般人都可透過「遺囑」的內容,將辛苦累積下來的財富妥善分配處理,並滿足自身的心願,預先規劃身後事,讓一切更為圓滿。

  擔任地政士多年,經手許多「遺產繼承」案件的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就表示:「現代人觀念進步,『預立遺囑』已不再是禁忌話題,提前訂定一份於法有據的遺囑,做好財產分配,好過於日後子孫們因繼承利益糾葛而同室操戈。而且遺囑內容是隨時可以變更或撤回,不用擔心自己哪天想法有變,而有無法更改的情形發生。」

  至於遺囑要如何訂立?有哪些要件?李永然律師提供訂立一份有效遺囑,必須留意的幾項法律規定:

  一、遺囑的作成方式: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遺囑可分為「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等五種方式,由於「遺囑」是「要式行為」,若未依法定方式者,即構成「無效」;
  二、要注意「遺囑見證人」的資格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依《民法》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均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三、遺囑內容要完整清晰:可以表明自己的遺願、遺產的安排方式及其他一些需要交待處理的事項;
  四、注意不得侵害特留分:《民法》第1223條有針對繼承人之特留分的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的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五、可以利用遺囑為「遺贈」:《民法》第1202條有規定:遺囑人可以以「一定的財產」為遺贈……;但也要留意法律中有關「遺贈」的各項規定,以免喪失效力;
  六、遺囑訂立之後可撤回:「遺囑」是自遺囑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所以在訂立遺囑後,立遺囑人死亡前,立遺囑人都可以隨時依「遺囑的方式」,撤回遺囑的全部或一部,不必擔心內容無法變更。

  近年來因為少子化,許多人沒有後代子孫可以繼承,擔心最後辛苦一輩子的財產被收歸國有,李永然律師建議,若民眾沒有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可以繼承財產,也可以透過「生前贈與」或「預立遺囑」,將財產留給想要給的人。

拋棄繼承,不再背負前人債務

  繼承財產讓人開心,但若繼承的是債務就讓人笑不出來了,沒有人願意一生背負著前人留下的負債,因此,當面臨債從天上來時,可以按照《民法》第1174條的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李永然律師特別提醒民眾,在「拋棄繼承」時要注意以下各項:抛棄的方式、聲明抛棄的單位、期間、抛棄繼承的效力及抛棄繼承時遺產的管理等,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繼承遺產後要面臨的還有遺產稅申報的問題,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李廷鈞地政士表示:「繼承遺產後,要留意遺產稅申報的問題,首先要了解誰是納稅義務人,還有申報的期限、地點和所需準備的文件。再來要了解遺產稅課徵的範圍,財產的價值要如何計算,還有哪些項目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而免徵遺產稅。這些事項繼承人應事前做好功課,並切記要按時申報繳納遺產稅,以免受罰。」

藉閱讀充實「繼承」法律知識

  「繼承、遺贈」是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遇到的法律問題,其自法律面或實務面而言,都是一門複雜的學問,無論是想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避免子孫爭產情形發生或是承繼先人留下的財產,面臨抛棄、繳稅、分割等議題,都必須對相關法律規範有更深入的了解,當然尋求專業法律與地政人士協助處理,是最安心的方法,但若想透過專業書籍增進自身的法律常識,也是很不錯的選擇。為了讓更多民眾了解繼承權益,包括: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遺囑及遺贈稅規劃等……,「永然法律基金會」贈閱許多「繼承」議題的法律手冊,包括:遺產與共有不動產分割法律實用手冊……等,「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也出版了「繼承權益與繼承司法實務─兼談台灣人民在大陸繼承實務」、「繼承權益法律指標——家族傳承、借名登記、信託、繼承與遺囑」、「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等圖書,其目的都在利用淺顯白話的文字及案例來解說繼承權益,讓民眾能夠輕鬆充實自己對「繼承」的法律知識,進而運用於生活之中。

  大部分人努力一生,就是希望能留些財富給後代子孫,讓他們的生活能有更好的基礎,然而若沒有事前做好安排,這分美意反而成為家人爭財反目的導火線,因此,要想平穩的轉移財產,就必須靠智慧與事前完整規劃,才能讓「遺產」成為凝聚家人向心力的最佳禮物;而不是成為造成家族紛爭的「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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