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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21128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翁至威所撰「父母贈與房產,稅事有眉角」的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日前提醒民眾,父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土增稅和契稅由誰繳納,將會影響到贈與稅的金額。

    父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贈與稅的納稅人是父母,贈與土地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納稅義務人是子女。因此如果子女自行繳納,兩筆稅費不屬於父母贈與,父母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額。但如果是由父母代繳,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代繳的金額也屬於贈與價值的一部份,要繳納更多的贈與稅。

    國稅局官員並舉例,如果陳媽媽今年度贈與房地給女兒,贈與房地現值合計新台幣1200萬元,分別應納土地增值稅新台幣2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

    假設女兒自行繳納土增稅及契稅,計算贈與稅贈與價值1200萬扣除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新臺幣244萬元和女兒負擔的土增稅及契稅212萬元,贈與淨額則為744萬元,以10%贈與稅率計算就是74.4萬元贈與稅。

    反之,如果是媽媽幫女兒代繳土增稅及契稅這筆金額也要加入贈與淨額,贈與淨額來到956萬元,等於要繳95.6萬元的贈與稅,比前面那種情形高。

    筆者也提醒民眾,對於不清楚的地方,建議請教專業人士,或是由專業人士代為辦理,才不會因為不熟悉法律,遭到稅務機關補稅罰鍰相當不划算!

    永然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父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因為房地合一所得稅已實行,未來子女如將受贈的不動產出售時,將來的稅負也宜於贈與前,加以考量!

父母贈與房產,土增稅、契稅如由子女繳納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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