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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328日自由時報C1版記者鄭鴻達、徐義平「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推六變革、四功能分區」、聯合報A7版記者黃國樑「國土六大變革,給地方更多彈性」等報導,內政部呈報《全國國土計畫》草案給行政院,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表示,國土計畫賦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和彈性

。土地不是作為「保育」、「海洋資源地區」,也不是「農業發展區」時,可以依照地方特性、發展藍圖、區位、地理和產業條件進行規劃,不用像目前「非都市土地」採取一致性的編定管制。

 

    內政部指出,「全國國土計畫」未來實施之後,對於我國土地使用將有六大重要變革,包括規劃國土保育地區、延續原有區域計畫環境敏感地區查詢及土地使用指導規範、引導有序發展、確保農業升及發展需求並且保護農地、劃設「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並且再涉及原住民土地另定使用規定。

 

    內政部葉俊榮部長也指出,導演齊柏林拍攝紀錄片「看見台灣」引起國人對於國土保育和發展的關切,目前內政部「國土計畫審查會」已經審查通過「全國國土計畫草案」,並且送到行政院審議,盼能在民國107430日法定期間前正式公告實施。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之一是落實地方自治精神,縣市政府未來具有相當大自主和彈性,可以依在地需求、特色進行規畫,具體措施包含「訂定自有縣市國土計畫」、「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和「訂定專屬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內政部表示,中央訂定相關政策指導原則「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研擬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劃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和「城鄉發展地區」四大功能分區。

 

    《國土計畫法》已經於201651日施行,施行後「二年」內,內政部應公告「全國國土計畫」,施行「四年」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施行「六年」內,直轄市縣市應公告「國土功能分區」,也就是202251日以前《國土計畫法》將達成全面上路。

 

    筆者認為,過去許多土地分區被任意變更炒作,導致原有土地規劃失效,未來國土計畫發布實施,每「五年」進行縣市國土計劃通盤檢討會議,討論縣市發展土地需求,回歸產業發展,發揮土地最大效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於《國土計畫法》寄予相當的期待,因為該法有七大目的,即1.因應氣候變遷,2.確保國土安全,3.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4.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5.強劃國土整合管制機制,6.富裕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7.追求國家永續發展。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國土計畫法》要達成前述目的,必須中央及地方政府都要合力落實執法;過去台灣執法不貫徹的情形很普遍,希望《國土計畫法》能夠真正落實,讓美麗寶島台灣的環境能維護,政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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