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年4月11日經濟日報A16版劉懿慧記者所撰「聰明報稅/房租收入 可扣除折舊費」的報導,房屋租賃所得計算,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該出租房屋合理且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租金收入「所得額」。而所謂合理且必要損耗及費用,是指房屋的折舊、修理費、房屋稅、地價稅、保險費,以及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所支付的利息等。若是納稅義務人不逐項列舉這些費用金額,也可以選擇用租金收入的43%作為「必要費用」予以減除。而土地租賃所得的計算,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該出租土地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款的餘額為所得額,不可扣除43%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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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6年4月11日工商時報A17版呂雪彗記者所撰「房東委租每年最高省稅11,568元」的報導,行政、立法協調會針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達成共識,未來租賃市場將走向專業化,委託專業服務業經營出租房屋1年以上房東,月租新台幣6,000元以下免稅,新台幣6,000至2萬元可減除必要費用53%,較現行稅法所規定的43%還優惠。內政部估算,以所得稅率適用20%房東為例,月租金新台幣2萬元,每年最高可省新台幣11,568元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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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6年4月3日中國時報A6版朱漢崙記者所撰「逆抵押房貸 以房養老好幫手」的報導,各大行庫競相投入「以房養老」,現在老年人想要換屋,只要善用「逆向抵押房貸」,就能以每月安老金,轉換成辦理房貸時每月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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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6年3月31日經濟日報A2版劉懿慧記者所撰「都更條例修法 兩路並進」的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近日舉辦《都市更新條例》草案」公聽會,內政部花敬群次長出席時表示,我國的都更規劃須全面翻新,但仍要分階段、分類處理,因《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案六年都推不動,勢必有更複雜的結構問題以及現實壓力。花敬群次長更明確表示,為了減少爭議,將朝兩大方向前進,一是簡化審議程序,二為容積獎勵明確化。過去容積獎勵可以得到多少,都是由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從六種獎勵項目逐一評估再給予,但要給予的獎勵比率並不一定;而未來只要符合一樣項目,就可得到固定比率的容積獎勵,予以明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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