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7月22日聯合報A8版記者黃福其所撰「成功高中旁國有地蓋旅館 居民反彈」報導,北市府把台北市忠孝東路、林森南路口原屬軍方的千坪綠地,以地上權設定方式改闢觀光旅館,鄰近的青島社區管委會擔心影響生活品質,在外牆高掛布條抗議。台北市市議員郭昭巖昨邀相關單位現勘,開發者富邦人壽允諾調整設計圖、並於103年8月舉辦說明會。居民認為小公園不見、停車位減少了,且噪音、廢氣及大型車輛進出衝擊交通,居民淪為商業開發的犧牲者而不再「幸福」,紛紛向她陳情。富邦人壽不動產部經理陳昭茹說,遊覽車不會開進新巷道,建築師設計可克服影響環境的問題;該處容積率僅225%,旅館約12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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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7月22日經濟日報A19版記者吳佳蓉所撰「自建屋出售 免課奢侈稅」報導,民眾購地後自行建屋再出售,即使持有時間未滿二年,只要是首次移轉,即符合免課徵特銷稅(奢侈稅)條件;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以自有土地興建房屋,房屋建成後第一次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屬於特銷稅的免稅範圍;但之後若再以自有土地建屋銷售,只要時間未滿二年,就得繳納特銷稅。但鳳山分局強調,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民眾只要買入土地自行建屋,售出時就一定得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唯一例外情形只有,民眾拆除改建持有一年以上自住房屋,出售時可免辦營業登記,而是就其售屋所得申報綜所稅。但依規定銷售時須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辦理,除須補稅,最高還可處五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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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課稅座談達五共識 文◎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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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 文◎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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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價買進凶宅社區再出租投報率高達5% 文◎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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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許淑玲、林其玄
一、關於桃園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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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726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張國仁「假借信託避贈與稅27萬,遭補稅703萬」的報導,國稅局官員發現有民眾於民國95年間將某公司股票2000張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方式信託給兆豐銀行,同年88日申報贈與稅,台北國稅局核定贈與總額新台幣478萬元並應繳納新台幣27萬元的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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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運用「鎮改市試點」方式,進行新型城鎮化! 文◎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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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
  近來,「買不起房子」成了台灣各大媒體討論的話題,於是各種專家學者們開始強調「居住正義」,要求政府建立打房政策,壓低房地產價格,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一種「仇富」的氛圍,認為不動產價格的居高不下,都是有錢人的炒作與壟斷;然而大眾在討論國內居住問題時,只將「居住正義」淪為空泛的口號,並沒有實質的探討目前不動產市場和民眾購屋所真正面臨的困境。其實在民國100年12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100年12月30日公布的《住宅法》,即是有鑑於國內住宅供需失調,價格起伏波動過大,以及住宅市場資訊匱乏,民眾對於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與各項居住需求,有殷切的期望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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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友建設在嘉義縣捐台幣千萬助學 文◎李廷鈞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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