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39日聯合報A2版記者孫中英「假房貸犯案手法『什麼都假,只有房子是真的』」、自由時報A6版記者王孟倫「無本金炒房集團耍詐,華銀傻貸5.2億」的報導,檢調偵辦有不法集團以偽造的資料向華南銀行超貸手法詐騙,且一家分行假房貸件數高達34件,金管會直言這種情況很罕見,該銀行內稽內控明顯疏失,除重罰新台幣300萬元以外,並命令解除經手行員職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惠蓉表示,該集團利用偉造文件取得貸款,主要以「人頭、超貸和偽造文件」,偽造的買賣金額都比同一地段房產「實價登錄」金額高出二、三成。華南銀行卻未能查出任何異狀,顯示借戶申辦文件未確實、也未辦理好不動產鑑價,總行徵授信審查內部作業未能確實發揮,因此決定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銀行局官員表示,只有房子是真的,其他各種文件都是偽造的,用來大幅提高貸款金額,過去雖有類似案例,但沒有像這次這麼多案件全部集中在單一銀行,因此決定加重罰鍰金額。該集團用偽造文書向華南銀行超貸,最高貸款成數甚至達到實際購屋價格的99%,轉手賣房之下賺取價差,幾乎是「無本金炒房」,目前華銀已經逾放新台幣2.7億元。

 

    華銀總經理楊豐彥也表示,此事發生之後,將會嚴格要求內部遵守放款程序,放款後要查核比對實價登錄的資料確認交易金額,目前損失已預先打消,目前擔保品正在處分中,處分完成之後才能統計確實損失金額。

 

    筆者認為,過去民間時常有做兩份合約,藉以向銀行取得較高成數貸款的伎倆,不過這樣卻是違法的,有詐欺和偽造文書罪的問題。現在實價登錄已經實行多年,這樣的風險只會更高,奉勸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利用偽造的文件,向銀行詐騙貸款,這已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詐欺取財罪;銀行發現,一定會追究民、刑事法律責任,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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