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37日聯合報B2版記者劉宛琳「房屋稅惹議,明年再檢討」的報導,台北市自20163月底開始寄發房屋稅單,而20147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房屋,房屋稅將增加1.6倍,不少民眾認為應該以「建照」取得的時點作為區分點而非「使照」。對此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依法每三年會召開不動產評價會議,2017年實施滿三年,才有檢討空間。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蘇建榮局長表示,財政局為了解決新舊屋標準不同的爭議,考慮調高舊屋的構造標準單價來解決,但是涉及大環境和整體經濟還有個人納稅負擔,必須要再研擬評估。

 

    蘇建榮局長表示自2015年起就不斷有民眾反映將《台北市房屋構造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的評定標準改成按「建照」時間為標準非核發「使用執照」日期。

 

    但是蘇建榮局長則反對認為「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是指房屋造價成本,《房屋稅條例》規定是取得使用執照才開始課稅,建商拿到建照時房屋未蓋好,無法得知其價值,無法依此為標準。而且若2017年檢討改成按照核發建照時間為評定標準,預估台北市政府將會短收房屋稅約新台幣13億元,以一間房子使用50年來算,就會短收新台幣650億元。

 

    筆者認為,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又在鬼扯了,新房子比舊房子稅高那麼多,是在變相鼓勵人民繼續住舊房子,那都市更新也不用推了。不如改成,都市更新區域內的房子越舊,稅越高,這樣應該很多民眾都願意響應都更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目前台北市的房屋稅確實太重了,柯市長宜速尋求對策,才不會讓它造成惡性循環!台北市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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