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11735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36日工商時報A3版記者劉靜瑀「企業二年未建廠,土地恐被強制收回」、中國時報B4版記者王玉樹、陳宥臻「10大閒置地,再利用不到1成」的報導,2015年遭到經濟部鎖定「全台十大閒置土地」,經過積極媒合之後,卻只完成了11.79公頃的活化利用,經濟部工業局表示《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近日已經提報行政院,新增「強制買回」條款,廠商二年內未完成建廠,政府將以合理市價加徵40%土地增值稅,強制買回土地提供給其他有需求的廠商。

 

    台灣許多工業區土地長期閒置,有廠商因為外在因素沒有開發,有廠商擺爛等著土地的增值,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截至20162月底為止全國閒置工業土地面積仍有689公頃,三年來工業區土地地價上漲五至七成,而行政院招商中心登記要等土地開發的廠商,面積合計還有285公頃,供需嚴重失衡。

 

    而據了解,2015年工業土地媒合成效還不錯,但是剩下的「就是不肯賣」,最後確定能處理的面積只有11.79公頃,占總面積不到8.6%,還有124.3公頃等待活化利用。像是華亞科、泛亞科所在的桃園科技工業區,相加佔地14公頃,泛亞科技所持有6公頃土地沒有建廠計畫,透過招商中心和潛在買主洽談,而華亞科向工業局表示有建廠計畫,預計五年內作為晶圓廠量產使用,工業局表示將會持續追蹤。

 

    工業局官員陸信雄表示,對於不開發閒置土地,新修訂的《產業創新條例》草案規定,未來只要土地所有權人兩年內開發不到建廠面積的兩成、廠房沒有機具、沒有營運中,政府即會用「合理價格」買回,並且強調「合理價格」並不是「市價」。

 

    高力國際協力洪煥哲表示,工業用地投資熱潮是在2012年至2014年,買方買進土地後切割再出售,三年時間同一塊土地經手術個投資人,投資報酬率總共有200~300%,但是2015年起因為房地合一稅上路,投資工業用地課徵所得稅,現在已經難以去化。

 

    筆者認為,台灣政府目前的做法有些越來越像共產黨,動不動就要徵收人民的財產,土地不利用就要收回、房子空著不住就叫做囤房,顯然沒有想到《憲法》第15條規定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政府在制定規定,仍應思考要符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的規定!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分析在中國大陸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是有受讓人閒置土地課「閒置費」達二年以上可以「收回」;但出讓使用權仍然不同於台灣土地主擁有「所有權」,政府可以考慮更周延的作法,俾保《憲法》保障人民之財產權的精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