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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92日自由時報A15版記者黃建豪「北投中央公園內鐵皮屋,月底拆除」的報導,位於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的長型帶狀公園「中央簡易公園」,公園中有一排低矮老舊建築,多年來被民眾投訴影響市容,但該公園裡面的五棟鐵皮矮房,住戶多為長者或弱勢族群,經過多次協調,領取補償費之後,預定於20179月底進場拆除矮房,進行綠美化,預計可以增加547平方公尺的公園綠地範圍,最快於201710月完工。

 

    該區鐵皮矮房共有五間,1964年以前即存在,基地原為台北市政府所有的住宅用地,住戶屬於竊占戶。中央簡易公園在1996年闢建完成後,該基地在2001年變更為公園用地,該處鐵皮低矮建築顯得突兀,而依照規定每戶每月還要支付新台幣5000~10000的占用補償金。

 

    北市工務局陳賢玉科長表示,中央簡易公園屬於長形帶狀公園,還有籃球場、體健設施等是當地住戶休閒運動之地點,但公園內的矮房卻將公園一分為二影響公園的完整性和市容,因此由台北市政府出面和拆遷戶協調。

 

    由於五間鐵皮矮房住戶多是獨居長者、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民眾,一開始均不願意退場或接受安置,其中還有一戶的75歲獨居長者,找租屋處時多次被屋主拒絕,直到台北市政府派員協助該長輩找到租屋處,才完成安置。

 

    台北市政府讓屋主自行選擇優先入住國宅或是領取新台幣90萬元的安置補償費,住戶均選擇領取安置補償費,依據《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未來拆除的時候,每間地上物還可以獲得新台幣300~400萬元不等的補償。

 

    筆者認為,國有地或是市有地被占用的情形相當普遍,而占用者有許多是居於弱勢但也有少數貪小便宜者,本案最後北市府與占用戶達成共識,完成安置拆遷之後,拆除地上物,總算是好事一樁!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公有土地被竊佔情形相當嚴重,而且這些占用公有地的地上物經常是破舊不堪,影響市容。政府應依《住宅法》的精神處理占用戶,並積極處理占用物,並將公有用地妥善利用,發揮效益,增加財政收入並改善市容,這才是政府應有的積極作為,政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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