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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8月28日聯合報B3版記者連珮宇「林口18間大違建,一舉拆除」的報導稱:新北市拆除大隊表示,新北市府已給予違法業者多次自行拆除機會,但林口區一帶鐵皮屋違建猖獗,一再罔顧法規「拆後又建」,公然挑戰公權力,不容寬貸,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04年8月27日早晨天還未亮就上工,一舉剷除林口區粉寮路上18間大型違建鐵皮工廠,拆除過程相當順利,這些大型違章鐵皮屋設置於農業區,嚴重破壞水土保持,且因無法依照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發生火災後果難以想像,有公共安全疑慮,拆除大隊重申,為貫徹農地的合法使用並維護水土保持安全,日後將持續邀集相關單位針對市轄內各農業區加強巡查,不論是整地行為或是搭違建,凡未能真正做農業使用,將被開罰並強制拆除,業者不要再心存僥倖。

筆者認為「違章建築」在台灣是一種特色,執法不嚴,官官相護,民代施壓所產生的一個產物,經社會不滿發聲出現後,政府才開始維護土地正義、農地農用,杜絕不肖分子遊走法律邊緣,是否已先讓違章建築到處猖獗,藐視公權力,這都為時已晚,盼政府應負起應有得責任,拿出魄力確實嚴格執法與執行,才不會罔顧人民對政府的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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