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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205日自由時報A13版郭安家記者所撰「都更處新總部 公辦都更挨轟玩假的」的報導,北市府打算將中山區中山北路、長春路附近的公有地,以「公辦都更」形式闢建新合署辦公大樓,成為都市更新處新總部,但經議員調查發現,該公辦都更案未納入私有地,造成居民不滿表示公辦都更玩假的。

 

  北市都發局說明,該都更案要改善私有老舊建築防災強度、活化公有地,該處要建地上十五層、地下三層的大樓,而該處私有地主22人,只有4人簽都更意向同意書,其他不同意戶直指市府未談條件就要居民簽「都更意向同意書」,都更處最後就將同意戶劃出都更範圍,公有地自己推都更。北市都更處解釋說,都更是要你情我願,都更處很希望納入私有地都更,但人家不願意也不能強求,要尊重民眾意見,不能強迫。

 

  筆者認為,「公辦都更」原本應該做為都更的表率,且加速推動,帶動民間的「自辦都更」更有信心,但現在卻因為與私有地居民喬不攏,而直接將私有地排除,都更改善老舊建物的美意都不見了。連「公辦都更」都進展不順,台北市都更持續「牛步化」,老舊市容難以改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都市更新」目前推動困難,乃源於台灣太過民粹,公務員又怕事,投鼠忌器,其實不論「公辦」、「自辦」都更,「公權力」的提振很重要,只要目標正確、規劃完整,不必在乎雜音,貫徹公權力,未來必有一張亮麗的成績單,並獲民眾的肯定,台灣加油,台灣UPUP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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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