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年9月13日自由時報A6版蘇芳禾記者所撰「多戶小坪數避稅 立委提修法補洞」的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家族將大群館切割為多戶小坪數出租給文化大學做為學生宿舍,每年租金收入超過台幣兩千萬元,卻免繳房屋稅,為此,王榮璋立委等人於民國107年9月12日提出《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同一所有人在同一建築物有兩戶以上房屋,應合併計算,如果超過新台幣十萬元就應依法繳稅。
王榮璋立委指出,《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免徵,原意是希望照顧弱勢家庭,不過侯友宜家族公司利用稅法上對弱勢者的善意,將同一建築物切割成為多戶小坪數單位,並以分開申請房屋稅籍的方式,多年來從未繳房屋稅,這或許不違法,但是不道德,對誠實繳稅的民眾而言也不公平,故提出修法。
但同時為了避免殃及無辜,條文也設下「自住」、「耐用年數屆滿之房屋」、「經地方稽徵機關認定為簡陋房屋」等例外情況,僅針對在同一建築物持有多戶住家房屋且出租牟利者,應將各戶房屋現值合併計算,如併計後超過台幣十萬元,即應依法繳納房屋稅,以符合租稅公平。
筆者認為,之前台北市政府是主張要將免徵房屋稅要件之一的「住家」限縮為「自住」。但這樣會讓一些無辜弱勢的民眾受到影響,感覺現在立委提的這個修法方案比較可行,也比較符合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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