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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41日蘋果日報B3版記者楊明峰「誘簽AB約想逃稅150萬,買方拒絕被扣10萬訂金」的報導,有建商要求購屋之客戶簽AB約助逃稅,遭拒之後,竟然還主張沒收客戶訂金的離譜行徑。

 

    有民眾郭小姐消保官投訴,2020年想買新北市板橋「忠孝七期」一樓58.6坪待售屋,屋齡近20年,之後才得知是金O建設老闆以法拍2051萬元買下,欲以3200萬元轉賣,因為太貴而拒絕,金O建設公司告知願意降價,議定2400萬元,郭小姐指出,頭期款不足700萬元的部分建商願意提供兩年的無息借貸,只要10萬元訂金加10萬元代書費即可,郭小姐心動付訂金10萬元,並約定於318日簽約。

 

    但簽約後金O建設業務人員卻拿出兩份合約,表明一份2070萬元要來做實價登錄,另一份2400萬元則送銀行貸款,但遭郭小姐當場拒絕。

 

    筆者提醒民眾,簽約時一定要看清楚,現在實價登錄價錢都會在上面,如果登錄太低,雖然建商可以節稅,但是將來消費者在售出時,將面臨龐大的「房地合一稅」,因此不要太天真,而幫建商逃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表示郭小姐拒絕簽AB約是正確的,因為用不實的買賣契約去向銀行辦貸款,涉及「詐欺罪」;又買賣進行無價登錄,也不要有「不實」,這樣才不會為自己招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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