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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64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翁至威「實價登錄2.0,五大變革」的報導,實價登錄2.0即將於民國11071日上路,內政部表示,新制有五大變革,包括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須申報、賦予機關查核權、禁止紅單轉售、預售屋契約納管等,希望可以即時揭露「不動產成交資訊」,連成交易資訊「透明化」,以杜絕炒作。

    首先,內政部指出,現行實價登錄提供查詢成交資訊僅揭露區段化的地號或門牌,新制之後將揭露「完整地號及門牌」,並且溯及揭露已經提供查詢的300多筆資訊,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此外新制也規定銷售預售屋在建案開始銷售前,就應先將建案資訊和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無論是建築業者自售或是委託代銷,都應該在簽約日後「三十」日內申報成交價格等資訊。

    再者,為了查核申報登錄資訊正確性,新制也規定地方政府向交易當事人要求查閱相關文件或是提供說明,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的案件,可以由內政部向稅捐等機關或是金融機構查閱有關文件,未依限申報或是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可按戶處罰新台幣3~15萬元,且經兩次處罰仍未改正可加重按次處新台幣30~100萬元罰鍰。

    又針對紅單管理,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在收受訂金時,應以書面契據同時確立標的物及價金,且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簽約權利或是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第三人,違反規定將按戶處新台幣15萬至100萬罰鍰。

    最後新制規定銷售預售屋如果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可以按戶處新台幣6~30萬元罰鍰。

    筆者提醒民眾,實價登錄2.0上路後,未來除了不動產交易資訊揭露更加詳細外,對於預售屋影響較大,對於預售屋也納入管制要求簽約後三十天之內申報成交價格,消費者可以對於價格更加清楚,在判斷價格的時候更具有參考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表示,這幾年來政府為了打房,招數盡出,不動產炒作的空間與往昔相較少了很多,民眾及不動產業者有交易時,還是要遵守規定,誠實申報,才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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