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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0617日自由時報A12版記者徐義平「六都Q1房地產消費糾紛,中市最多」的報導,Covid-19肺炎疫情尚未升溫前,國內房地產榮景,尤其預售屋買氣更為火熱,讓許多施工瑕疵和隱匿重要資訊等問題成為2021年第一季房地產消費糾紛最多的原因。

    根據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第一季共有467件房市買賣,其中房仲業者226件、建設公司211件較多,至於其他「隱匿重要資訊」、「施工瑕疵」則各45件居冠,第三則是房屋漏水問題44件、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糾紛38件。

    六都裡面,第一季房地產買賣糾紛最多以台中市131件,其次是新北市74件、桃園市71件第三,台北市、台南市和高雄市則各為35件、12件和36件。

    「施工瑕疵」、「漏水」等都屬於《民法》第354條的「物之瑕疵」,其次是契約糾紛。這些糾紛屬於「民事爭議」,當事人間可以協調、調解,如果仍無法解決,就必須上法院打「民事官司」。

    筆者也提醒民眾,台中近年來重劃區相當多,也成為建商推案一大熱區,但是購買預售屋,較購買新成屋或是中古屋風險高,更應該找專業人士幫忙審閱合約,交屋時也可以找專業團隊幫忙「驗屋」,減少日後的糾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購屋消費者,務必要有「事前預防」的觀念,買房一定要瞭解「交易標的物」,不要被「廣告」誤導、欺騙,又如果研究清楚,決定溝買,也要瞭解「實價登錄」做參考,並且要看清楚「契約書」內容,不要片面相信代銷人員、房仲的說詞而已,這樣才能避免無謂的爭議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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