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老屋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0722日經濟日報A13記者程士華「出售無權狀老屋,記得繳契稅」的報導。

    出售無權狀的老屋時,注意相關稅務規定,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員表示,此類交易契約其實不屬於「印花稅」課稅範圍,但在「契稅」方面,因符合申報要求,依法應向主管稽徵機關主動申報。

    稅務局官員指出,有些房屋因為不符合建管規定,無法辦理建物登記,也就是因未辦保存登記,而沒有所有權狀;也可能是老房子未辦登記,因而沒有權狀,其中部分房屋可以補正程序成為合法建築物,但其他房屋卻不能向主管機關辦理移轉登記。

    台中稅務局官員表示,市面上還是有很多這一類的房屋交易情形,雖然沒有法律上的物權登記,但是建築物已經實質上移轉給買家,不過在這樣的案例中,因為沒有向主管機關登記,因此不符合《印花稅法》的課稅樣態,也就不用課「印花稅」。

    至於《契稅條例》有特別規定,即便是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房屋,在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時,仍應由雙方當事人或代理人來申報契稅。

    在此筆者為各位閱讀者分成以下三點重點,讓各位閱讀者能簡單瞭解:

  1. 上述所說的「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為什麼明明沒有建物權狀,卻依舊要繳納房屋稅、契稅?首先,在地政士實務案例上常常會碰到客戶提出這個疑問,其實稅務局(雙北市稱稅捐稽徵處)課稅依據不是看

                「權狀」,而是看房屋大小、房屋屋齡作為課稅依據,所以沒有建物權狀,稅務局也有相關資料(稅籍編號、房屋現值),來開房屋稅、契稅稅單等。

  2. 上述所說的稅籍編號、房屋現值一般民眾可以調閱嗎?

   可以,稅籍編號與房屋現值的相關資料可以去地方稅務局調閱一份叫做「房屋稅稅籍證明」。稅籍證明在各縣市都可以調閱,要調別的縣市的房屋也可以,如果是房屋所有權人只需帶身份證加印章即可

   如果是代理人代為申請的話,則是代理人需帶身分證正本加上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影本與印章

   (備註:「房屋稅稅籍證明」在一些公證場合也可比照「建物權狀」)。

        3.   契稅的相關課稅依據與類別:

   契稅的課稅依據來自「房屋現值」,契稅課稅範圍為以下六點:

   「買賣」、「贈與」、「占有」、「設定典權」、「交換」、「分割」,以上這六點就是契稅課稅範圍。

   接下來跟各位分享各個契稅稅率

     (一)買賣、贈與、占有為6%

   (二)設定典權為4%

   (三)交換、分割為2%

      (備註:如果要算契稅稅費是多少的話,只要把房屋現值乘上所辦理案件類別的稅基即可取得。)

   例如:買賣,房屋現值假設為40萬,則把40萬乗上6%即可知道稅費為多少。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沒有所有權狀的建物,即屬未辦保存登記的建物,這種建物仍是「不動產」,在交易時,除了注意「契稅」的課徵外,也應注意辦理「稅籍名義變更」,將稅籍名義人變更為「買受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