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規使用改課地價稅| 稅務法務| 產經| 聯合新聞網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2211日經濟日報B3版記者陳姿穎所撰「農地違規使用,改課地價稅」的報導,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官員表示,不少農地變更「非農業使用」,常見傾倒廢棄物、鋪設水泥、放置鐵皮貨櫃或是農舍農業是設施違法增建或是建構假山水池等庭園造景,甚至把農舍改為「超商」、「工廠」等營業用途。

    官員提醒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雖然田賦已經停徵,但是農業用地如果要興建農舍設施或是農舍,必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的執照。官員也表示,增建、鋪設水泥或是改變使用的情形,未作農業使用,像是把農舍改為超商或是工廠,都不符合農地農用規範,將會遭到改課「地價稅」。

    新竹縣稅務局官員提醒納稅義務人,農地如果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後恢復農業使用或是取得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或是使用執照,得重新申請課徵田賦。

    除了地價稅之外,農地移轉給「自然人」,仍作農業使用,有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也可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筆者提醒民眾,如果有農地,親屬過世或是要辦贈與,為了要符合「農地農用」的規範,不妨親自到現場去看有沒有符合「農用」,如果沒有的話自己先改善,再找農經課的官員去勘查,才不會到時勘查過後限期改善,即可能會面臨來不及改善而被認定成「未農用」的情況。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民眾「農地」雖然有些租稅優惠,但其前提是要「農地農用」,如果將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即可能喪失優惠,因而民眾對於農地符合「農用」的條件,必須有所了解,如果不了解,則應請教專業人士,俾保權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李廷鈞 的頭像
    李廷鈞

    李廷鈞地政士-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