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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蓋到好、交屋款超低...買預售屋暗藏風險房市達人提醒:避免入坑,謹記這四字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12516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陳姿穎所撰「資助子女買房,留意贈與稅」的報導,房價高居不下,父母幫子女出房屋頭期或是幫忙償還房貸,須注意可能會有涉及贈與稅的課徵問題。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父母無償代子女繳納房屋貸款,無論償還部分本金或是利息,已經使子女獲得財產上的利益,與實質上贈與現金或是存款無異,如果超過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44萬元台幣,就必須報繳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有民眾電話詢問,子女因為失業或是工作不穩定,無法支付房屋貸款本息,父母想要幫忙償還,是否會課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依據《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的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的債務以贈與論,應課贈與稅。

    又父母無償代子女繳納房屋貸款的代償行為,無論是償還部分本金或是利息,已經使子女或有財產上的利益,實質上與贈與現金存款無異,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為新台幣244萬元。

    筆者也提醒民眾,如果有為子女在購屋繳納頭期款或代償還貸款的情形,都要注意一人每年都不能超過新台幣244萬元的免稅額,所以,如果有超過244萬台幣時,則可以「分年」來贈與,達到「節稅」的效果。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父母與子女間基於直系血親的血緣關係,父母不希望子女在購屋上陷於「痛苦」,代繳頭期款或代償銀行貸款,先關稅務的「節稅」仍需考量,才不會被國稅局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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