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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5年9月10日蘋果日報A22版記者郭美瑜、詹宜軒所撰「北市15年內中古屋加稅,豪宅稅反大降 民轟「劫貧濟富」」的報導稱:台北市財政局正檢討房屋稅,研議調高民國90年以後房屋標準單價,15年內中古屋房屋稅將增加;另現行市價逾新台幣8千萬元房屋課徵豪宅稅,擬自民國90年起購買者才適用,並修改豪宅稅計算公式,估可大降豪宅稅賦,但全市房屋稅收可望增加,財政局不透露影響戶數及稅收金額,人民轟台北市政府搶錢,劫貧濟富,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7月調高新屋標準單價為每坪新台幣5萬元,僅適用往後的新屋,其餘適用的房屋標準單價為民國70年代訂定,每坪成本僅新台幣2萬元偏低(現全台有10縣市是採此標準)。而民國100年7月起課徵的豪宅稅,原無屋齡限制,只要市價逾新台幣8千萬元等條件就課稅,但因其公式遭疑路段率重複計算,北市財政局決定研究調整。

財政局游適銘副局長民國105年9月9日說,已擬定3方案,一為房屋稅皆維持現有做法,二為民國90年後的房屋標準單價皆適用每坪平均5萬元,三為縮短豪宅認定及調整豪宅稅率,未來擬以民國90年以後市價8千萬元以上房屋才課徵豪宅稅,房屋稅公式已計入路段率,豪宅稅又以「1+路段率」及其他加減項為加價基礎,外界解讀路段率重複計算,已研擬改採固定比率,目前市價逾新台幣8千萬元的豪宅有4900戶。

筆者認為內政部要求各縣市,不應小於過去公告現值累計漲幅,而民國105年元月一日「房地合一稅」開始實施之外,「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也同時提高,依各地方政府調整後的公告地價計算徵收,然民國105年重新規定地價,平均調漲30%以上,較民國104年度增加三成左右,此一政策顯然無法為台北市市民接受,盼台北市政府能秉持公平合理政策,確切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不要到處請鬼開藥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該朝向公平合理,健全制度,照顧台北市市民!除此之外,更要振興台北市的經濟活動;否則每天在思考從人民身上抽稅,又在經濟上缺乏作為,人民的生活品質將日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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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