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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6月12日聯合報B版記者邱奕寧「信義區公所擬遷移 建46層高塔樓」的報導稱:台北市信義區公所經鑑定為「海砂屋」,台北市政府計畫於2019年前遷至廣慈博愛院,都市計畫委員會昨開會決議,區公所現址同西側廣場變更為商業區用地,總容積最高可達784%,未來可興建約237公尺、46層高的塔樓,在信義計畫區和台北101、南山廣場呈現「三樓鼎立」。信義區公所位於101大樓旁精華地段,連同西側廣場占地近7900平方公尺,土地利用價值高,全案法定容積加計增額容積移轉最高可達784%,若得標者購滿最高容積,可興建237公尺、46層的塔樓,緊鄰509公尺的台北101、272公尺的南山廣場,將成為信義計畫區「三樓鼎立」的都市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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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6月12日工商時報A21版記者方明「逾7成民眾,符合資格也不買公共住宅」的報導稱:政府公共住宅政策備受考驗,一項最新調查指出,有超過7成民眾即使符合條件也不願購買公共住宅,當中有逾5成的民眾願意考慮「以租代買」;另外,有31.5%的民眾認為如果工程品質不佳,寧可用租的也不要去買;25.4%的民眾則表示不必辛苦購買品質差的公共住宅,願意等待出租社會住宅;17.2%民眾則擔心會被貼上標籤,住戶素質不好,房價若下修一定比一般正常住宅快,風險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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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6月10日 聯合報B2版記者劉宛琳「北市聯開宅租金太貴,僅75戶簽約」的報導稱:北市府開放570戶捷運聯開宅作為「公共住宅」,供民眾承租,至今僅75戶完成簽約,僅占一成三。議員黃珊珊質詢時說,這反映租金太貴,建議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參考香港公屋,按家庭收入採浮動制租金,香港今年落成的新公屋,每坪最高為新台幣900元,有8成公屋租金不超過新台幣8000元,香港民眾正常收入為2萬港幣,只要花新台幣1000多元港幣就可租到,台灣聯開宅租金動輒新台幣3萬元實在太貴,究竟照顧了誰?她說,公宅要以照顧對象為原則,這種租金照顧不了一般家庭或單身族年輕人,對養育孩子的家庭更是負擔,否則怎會有人抽到了還在猶豫、觀望,沒搶著簽約?近新台幣3萬塊的租金,有人花不到新台幣2萬元就可租到更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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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4年5月19日工商時報A6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實物抵稅 財部審核趨嚴」的報導,遺產及贈與稅繳稅及實物抵繳原則遺產稅的實物抵繳制度,是政府同意納稅人萬一現金不足時的變通辦法,但財政部提醒,五區國稅局對實物抵繳的審核日趨嚴謹,納稅人應審慎評估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狀況,再決定是否要以實物抵稅,以免被國稅局補稅。當遺產稅或贈與稅超過新台幣30萬元,納稅沒有足夠的現金繳納,可以用實物抵稅。實物抵繳的種類五花八門,有土地、房屋、上市及未上市櫃股票、債權、高爾夫球證。如果合乎遺產稅規定的遺產課徵標的物,財政部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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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4年5月18日工商時報A6版記者林淑慧所撰「財部活化抵稅地 修法換容積」的報導,財政部啟動抵稅實物大清查,全台抵稅土地抵稅額高達新台幣575億元,囿於現行法規無法標售,希望爭取修法,讓國有公設地換取可建築容積後,再將容積移轉至其他縣市的國有建地上,並無償撥用予地方政府,提升國有地活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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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民國104年5月27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王文萱所撰「金門雷區土地 五年內可申請返還」的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金門雷區範圍土地,只要居民提出合理證明,五年內可申請「返還」。另為保障離島學生受教權,高中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才可申請介聘到台灣。修正案明定,若政府非經徵收或購買等程序有償取得金門地雷區土地,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民法》規定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可在條文施行日起的五年內,提出佈雷前的土地證明、鄉公所出具證明等,向地政機關申請返還。該修正案也規定,若雷區土地管理機關有繼續使用土地必要,應依法向土地所有權人租用、購買或徵收;申請土地返還不受《都市計畫法》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等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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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4年6月5日中國時報AA2版記者王玉樹「租屋、購屋補貼法規,大翻修」的報導稱:內政部營建署近日完成租屋、購屋補貼條文總檢討修正,擴大弱勢族群照顧網,新增「家暴、性侵受害者,施暴者的年所得、財產不列入受害者申請審查」規定,以保障分居狀態的受害婦女租屋與購屋權益。新法也就「家暴、性侵受害者子女(人數)」、「單親家庭」、「獨居老人」與「低收入者」等給予特殊加分,讓相關申請補貼案件更容易通過審查門檻。「自購住宅利息與住宅租金補貼」上路8年,接獲不少要求檢討聲音,最近完成大翻修,主要對「自購自建住宅貸款及住宅租金補貼條文」進行修正,過去發生過不少老婆被家暴案例,雖然太太與施暴丈夫處於分居狀態,但因還未完成離婚,法律上仍是夫妻關係。這時太太要貸款買屋或租房子,申請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時,在「所得與財產」審查這關時就被打了回票。「這是因為現行補貼是以家庭為單位。」目前申請住宅補貼,家庭年所得台北規定不得高於88萬元、台南與高雄各49萬元與55萬元,只要加計2人薪水,很容易就超過。這次修法增訂「家庭暴力、性侵相對人(指施暴者)之年所得或財產,得不列入計算或審查」,可幫助受害婦女申請補貼時,不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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