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311日自由時報A2版記者徐義平「都更公進民退,業界老手不玩了」的報導,耗時多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在2018年底三讀通過,卻讓推出全國第一個都更案的「都更老將」巧洋實業張敏雄董事長決定不玩了,未來只完成舊案,不再規劃新案,主因是公有土地占比高的都更案未來將以「公辦」為主,甚至有國營企業想拿回案子自辦都更,都被中央拒於門外。雖然公辦都更美其名是具有「公信力」,但可能是一阻礙都更的大石頭,且修正之後規定一定面積、比例以上,除有特殊原因之外,一律採取「公辦都更」,使地主只能等公部門執行,但公部門人力不足,只會讓都更案停滯不前。

 

    業界直言,以國家住宅及都是更新中心推動的包括「台電嘉興案」、「台銀圓山案」、「中山女中南側案」,還有早在金融海嘯之前推出的旗艦型都更案,都是列為優先推動八大案,每年招商都說會列為優先,但辦理時程至少超過五年,迄今都還沒有進入招商。

 

    巧洋實業成功整合都更案總面積超過兩萬坪,再轉售給建商開發興建,是國內都更領頭羊,也是全國第一宗都更案1993年申請內湖清白新村「大湖優境」的推手,巧洋葉文德副總證實,《都更條例》修法之後,「民間實施者」完成都更難度大增,已經停止整合新案,只求把舊案完成。

 

    政治大學地政系張金鶚特聘教授則認為,公辦都更規模搞很大,倒不如分區進行,讓資源有效利用,逐步讓都更開花結果,建議公部門可以多元進行,就算公有土地占比高,也不一定要走「公辦」,可以訂定相關規定,放手讓民間去執行,公私部門並進才能加速都更案的進度。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暨顧問部總監黃舒衛分析2016年發布的《台北市公辦都是更新實施辦法》,並且訂定「公辦都更」元年,實際民間參與共有寶鴻建設敦化南路案段、富邦建設復興南路、全坤建設光復南路、潤泰創新南港商三特和冠德建設的科技大樓、大直等六大案,但對建商來說,分屋比都不高多在三成以下,甚至僅兩成多,利潤被壓縮還得面對房價下跌風險,時間一久,就出現基地大的曠日廢時、基地小的獲利有限,效果大打折扣。

 

    對此,內政部花敬群次長強調,未來都更走向「透明、清楚、容易」,都更容積獎勵的不確定因素去除改以條列的13項為主,加上稅負有相當程度減免誘因,內政部有信心都更審議案2019年可以突破百件,將創下史上單一年度新高。

 

    筆者也認為,雖然未來公有地都更轉向「公辦」,但是民間企業並非無利可圖,還是可以參與政府標案,投入公辦都更。此外自辦都更也沒有完全消失,容積獎勵、賦稅減免等誘因仍在,相信仍會有業者願意投入,因此筆者認為對於未來都市更新,能不用太過於悲觀!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台灣都會區老舊房子很多,早期蓋的房子耐震力不足,有趕快「都更」的必要,政府必須增加誘因,讓民間願意加入「都更」,讓公辦、自辦都積極投入,才能解決大量老舊房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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