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610051442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104日工商時報A4版記者蔡惠芳「千億規模租屋市場,淪為地下化」的報導,由於10510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世界人居日」,由內政部和崔媽媽基金會共同舉辦「2016年台日住宅租賃國際研討會」,與會專家指出,每年約有新台幣1000億元的租屋市場,但卻淪為無法可管的地下經濟,導致政府課不到房東租賃所得,呼籲應該儘快研擬《住宅租賃管理條例》,保障弱勢居住正義。

 

    根據學者專家推估,全台約有一百萬戶出租戶,以每年每戶租金平均新台幣10萬元,約有每年新台幣1000億元的市場規模,但半世紀以來台灣租屋市場有些不正義的情形。

 

    像是小房東出租制、租屋地下化課不到租賃所得、品質不佳、投報率偏低、租賃合約被房東掌握對房客權益保障不足、若是家庭租屋受排斥和租賃政策被忽略等。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在台灣的租屋市場房東裡面有高達九成用自用住宅的名義出租,小房東出租制,造成房東不必被強制實價登錄租金,大多數房東用非常低的稅率申報地價稅、房屋稅,甚至規避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政府對於龐大租屋市場數量、屋況、出租行為無法掌握。

 

    像是租賃契約的部分,也有不少漏洞,早期有些租賃契約偏向房東,對於房客不利,直到105623日公布「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才獲得改善。

 

    筆者認為,除了針對逃漏稅的部分國稅局應該加把勁,此可從租屋廣告下手查稅之外,目前國內並未制訂租賃專法,只有《民法》裡面有租賃契約的規定,而房屋租賃這樣的亂象,唯有透過租賃專法,才有辦法解決。

 

    長久專研不動產法律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房屋租賃的公平維護,是有賴教導承租的民眾,使他們能提升法律意識,才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否則,制訂再多的專法,出租人仍有因應的手段!此一問題的公平解決,仍有賴於從長計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