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實價登錄修法!門牌地號全都露」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54日自由時報A11版李欣芳記者所撰「實價登錄「亮門牌」 回溯204萬件」、中國時報A1A8版張理國、王莫昀記者所撰「實價登錄揭露門牌 洩個資疑慮多」、「房地產實價登錄修法!門牌地號全都露」、工商時報A1版張語羚記者所撰「實價登錄門牌全都露 賴揆拍板」、A4版蔡惠芳記者所撰「實價登錄2.0 建商:預售屋難辦」等報導,實價登錄將升級為2.0版!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地政士法》的修正草案,未來交易個案資訊將由現行只揭露「區段」以30戶為一單位、去識別化的方式,改為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要回溯已完成實價登錄的204萬件交易案;該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有房仲業者認為,實價登錄門牌全都露,對消費者是好的,特別是將過去204萬件登錄資料一起揭露,剛好是房地產由上而下的軌跡,可讓買方不用過度猜測,對房價透明化極有幫助,有助交易認知過程的磨合,並提升房地產的交易量。

 

  而預售屋過去委託代銷業在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後才整批申報;新修法後,預售屋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且過去起造人或建商自售預售屋不需登錄,這次修法自售預售屋擴大納入辦理實價登錄。但此法造成大部分的建商反彈表示,價格在交屋前23年極可能一直浮動,強制在簽約後就申報,那豈不是價格跟實際交屋後會變化太大?認為法令配套欠周延,立法院應暫緩進行三讀審議。

 

  筆者認為,不動產交易透明化是全球趨勢,讓價格更即時、更透明也更正確,對於自住的民眾是利多,房價若能因此回歸「正常」,房市也會因此熱絡起來。而新法也將未登錄、登錄錯誤的責任,由「地政士」改回「買賣雙方」承擔,並加重罰則,這才是合理的規定;但建議實價登錄的系統應改善,並設偵錯的機制,才不會造成誤罰的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近年來台灣在房地產相關政策的修法,太過頻繁,表面上看好像很進步,不斷的改進;相反地,暴露出修法太過於草率,導致必須不斷地調整。就以實價登錄的責任,規定由「地政士」承擔,而不是「仲介」、「買賣當事人」,真是匪夷所思;現在終於要調整回來,希望未來台灣一定要慎重修法,修法是付出很大的社會成本,希望政府制定政策及執行時,一定要「務實」,以「生民」為念,穩重執法,這才是一成熟民主社會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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