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年8月31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翁至威「自宅地價稅享優惠,須設戶籍」的報導,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稅務局建議最佳節稅規劃應該是優先選擇地價較高或一般用地邊際稅率較高的縣市土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不少人以為地價稅要符合「自用」跟房屋稅一樣不用設立戶籍,不過稅務局餘2018年8月29日提醒,適用地價稅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必須要辦妥戶籍登記,且該地房屋無出租、營業的情形才可。
稅務局也提醒民國107年度有意規劃申請自用地價稅的民眾,務必於107年9月25日以前提出申請,如果逾期則要到下個年度才能申請適用。
地價稅開徵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30日,課徵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最優惠採取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地方稅務局也提醒,民眾如果持有土地跨越各縣市,可以選擇地價較高者,或是一般用地邊際稅率較高的縣市土地,選擇適用可省下更多的地價稅。
稅務局指出,符合地價稅自用稅率,必須要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營業的情形。面積也有限制,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另外,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以「一處」為限,但如果是成年直系親屬,則不受一處限制。
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申請核准適用自用住宅期限為每年9月22日,今年適逢中秋連假,順延至9月25日,提醒民眾如果要立即適用必須在申請期限前提出。而地價稅是以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所以當年度地價稅以8月31日的所有權人為準,誰是土地所有權人就由誰來負擔全年地價稅。
筆者認為,自用住宅地價稅凡是申請過一次,之後如果沒有變更使用或是所有權人名字,隔年度就不用再申請繼續適用,如果所有權人有變更時,就要記得於當年度9月22日之前提出申請,務必要注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醒民眾「法律是保護知道法律的人」,涉及自己權益時,一定要主動爭取並辦理,才能有效保障,涉及稅務,則不能逃漏稅,但一定要懂得「節稅」。